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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Part 30-32(2 / 2)


“Hi,你就是秦筝?我常听弦歌提起你,她一直赞你是一位极有天赋的艺人,也许以后我们还有机会合作。”

…………

她的视线在触及厉景笙的那一瞬猛然收回,掩饰得很好,颔首致意,礼貌得体。低眸的刹那,他却体会到她的怯弱,局促的退却。

他漠然一笑,已然忘了,当时面对挽着厉景笙手臂向他徐徐走来的她时,他作何表现。那一切,已经过去太久了……

当天的拍摄任务适中,大约有一半的戏份都集中在秦筝一人身上,偏偏他频频NG,完全不在状态。反复几次后,他终于做出暂停的手势,欠身向在场工作人员致歉,疲倦的返回休息室。

直到她敲门进来,一探手,送上一阵刺骨的冰冷,将一大杯冰冻的StarbucksLatte直接触上他的脸。“怎么了?是不是昨晚拍广告太累了,没休息好?”

昨晚。

他确实没休息好,不是因为广告,而是因为某个深夜仍出现在她家的男人,和那辆醒目的迈巴赫。他该怎么告诉她,当她的手机里传来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告诉他“弦歌在睡觉”时,他恨不得直接结束广告拍摄,直冲到她家去一探究竟。

可他没有。他将车停在附近的停车场,独自步行到她楼下,等着那辆迈巴赫离去,等着天亮,等了4个小时,估计她也该醒了,这才上楼敲门。

开门时她笑眯眯的直呼电话里那个人的名字,愉悦的笑容,甜美的梨涡,难得一见的轻松惬意,都来自于电话里的那个男人,岑缓羽。

这一切,他该怎么说?

承认吧,他嫉妒得发狂。

她的手不合时宜的覆上他的额头,每一寸肌肤仍残留着冰咖啡的凉意,她自言自语,“幸好没发烧。”

“我没事。”罢了。他闭上眼,看也不看便挡开她关心的手,“我休息一会儿就出去。”

她怔了怔,没有马上离开,反而靠在梳妆桌前,犹豫了很久才开口,语速缓慢,像迂回的溪流发出潺潺水声,“秦筝,要不要请假休息一天?”如果她没记错,昨晚的广告安排拍到凌晨2点,而且这类工作往往不能准时收工,算上他一早出现在她家门前的时间,他总共才睡了2个小时左右。“我可以去跟厉导演请假,这是我的工作……”

“不用!”他猛地睁眼抓住她的手腕,不让她离去,抬眼,瞳眸中看不见一丝多余的情绪,还有一道浓浓的、清晰可见的裂痕,“不需要你自作主张!我知道你和厉导演关系匪浅,不需要特意提醒我……”话一出口,他已后悔。他清楚的听到她咽唾沫的声音,还有瞬间僵直的身体。

“……那好,你休息一下吧。”她略一使劲,手腕从他的五指间挣脱,闷闷的脚步声一直走到门外,然后彻底消失在走廊中,留下一室静默的沉寂,和他挫败的一声叹息。

Part.32

他一整天寡言少语,只在导演喊出A的那一刻,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尽情演绎剧中人物的悲喜离合。Cut声一响,他又恢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偏坐在僻静的角落默默背诵台词、揣摩剧本。参与拍摄的群众演员在现场看见他,屁颠屁颠的向他讨要签名或合影,他也来者不拒,反而是弦歌觉得不妥,看见要求的人越来越多时,出面为他挡驾。

拍摄结束时,已是晚间时分。

走出片场,城市灯火星烁,华光溢彩的亮化路灯像道道霓虹,暖色的光晕笼罩人心,舒心宁神。

她看他实在难掩倦意,便自告奋勇的为他开车。他挑眼斜睨了她一眼,什么都没说,就将钥匙递到她手上,自己坐上了副驾驶坐,闭目养神。

待她坐上驾驶座才彻底傻眼,她竟忘了国内的驾驶在左边,而她在英国早已习惯右边驾驶。奈何布加迪威龙性能优越,她轻轻一踩油门,整辆车就像轮胎装了弹簧似的,飞一下蹦出老远,看得她心惊胆颤,不得不小心慢驶,可怜这辆最高时速可达400公里的顶级跑车,在糟糕的司机手中,只能以乌龟挪步的龟速缓慢行驶。

本来1小时内就能到达的半山公寓,她愣是开了1个半小时,还在半路晃荡。

秦筝一觉睡醒,环视四周市景,毫不掩饰他的错愕,转头看她时,眼梢高高挑起,嘴角抽搐,一脸无可奈何,强令她停车,自己取而代之。

十五分钟后,那间掩在郁葱树林间的白色别墅已在眼前。炼色圆月映下一抹清冷,笼在外墙各式贝壳上,勾出条条冰蓝轮廓,在如翡翠葱绿的林木中,仿若一粒色泽圆润的东海明珠。

他的房子比她想象的还要冷清,打开门时,正面对整墙六七米高的大落地窗,月色繁星斜洒入屋,照在雪白磁的砖面上,寒气扩散延伸,似乎传到她脚底,正巧偏厅一扇窗未关,夜风飕飕卷入,三伏天的夜,竟让她没来由的一身颤栗。

“怎么?不进来?”他走在她前面,已自行换上拖鞋,伸展筋骨,眉心浅蹙,一坐在沙发上便用一手撑着额头,看似累极了。“直接进来吧,家里只有一双拖鞋。”

岂止是只有一双拖鞋,这屋里所有的东西都仅存一件,一套完整的个人餐具、一个杯子……所有的个人用品都是孤零零的待着这栋大房子里,看得出,他鲜少待客,更愿意一个人独处。他的冰箱内除了各式速溶咖啡和数十瓶排列整齐的同一品牌矿泉水外,再无其他。她指尖摸过抽油烟机,光滑如新,看来,他几乎从未在家中开伙。那么那套比她还娴熟几分的刀法,不知为何而练。

他说是在她不在的时候。不在的时候……

“发什么呆?家里什么都没有。”不知何时,他冷不丁出现在门口,换上休闲款的咖啡色开襟针织短衫,与他瞳色相衬,愈发显得那双咖啡色的瞳孔更深邃难懂。“走吧,”他率先转身,她以为是逐客令,岂料他跟着她一块出门,只说了一句,“沿路500米有一家24小时便利店。”

夜色渐深,这个时间的半山路上鲜少车辆,每隔200米才有一盏路灯,晕散着惨白的灯光,仿若半悬于空中的烁星,远远望去只有一粒不起眼的光点。整条路上只有他们二人并肩而行,月影在他们身后拉出两条长长的影子,明明近在咫尺,却各自成影,互无交集。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他垂着头时,几乎完全看不清他的表情。

树林中不间断的传出夏虫知了的鸣响,她专心听着虫鸣,他不开口,她亦选择沉默。那份独属于二人之间的沉静似乎逝去多年,再想找回当时的融洽,已变得困难。

“弦歌,”他一直避开她的名字或尊称她为“叶小姐”,上一次直呼她的名字是什么时候?她愕然,莫名望着他,等他下文。他自己也觉得别扭,顿了顿,才佯装戏谑语调说:“怎么不问我,你是第几个到家里的女人?”

她一怔,这算什么问题?她有这么无聊吗?

……唔,好象有,曾经,这么问过。

她翩然一笑,别过眼看向另一边,“你肯定会说是第一个。反正不论谁问起,你都会这么答。标准答案嘛,还不费脑。”

“……不错,你是第一个。”他笑,真真假假的回答看不出事实的真相。

这个问题过后,又是沉默。他的步伐明显加快,她在后面勉强小跑才能跟上他的速度。实在跑得开始小喘,她不得已,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弓着身子呼气,“秦筝,慢点。”

她的体温偏低,覆上他的手臂也是凉凉的沁进每一个毛孔里,带着细微的电波,每次接触都会令他从某处一直麻进心里。

那时他还不是现在的秦筝。走在路上,俊美的外形顶多惹人多看两眼,却不像现在,到哪儿都有大批人蜂拥相随。

那时她也会耍痞耍赖,深冬双手冻得跟冰块似的时候,也会冷不丁捂住他的脖子,吸取暖意,然后缩着脖子圈着他的臂弯,与他相偎前行。

这一切,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了?

也许,是从他推开那扇大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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