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茜,你与潘卫一起行动,主要打听他们周围人的说法。”
“了解!”西施拍着胖胃的肩膀,与他一起踏了出去。
“郝…什么来的?”
“郝晋阳!”
“给我去催验尸报告,让他们加快进度。”
“好!”郝晋阳说完便冲了出去。
等众人散去后,程斌的视线落在仅剩的一名队员身上:“俞任杰——”
俞任杰懒洋洋地转过身来,从捂着的嘴里掉出一个轻飘飘的“嗯”字。
“你先和我去一次医务室。”
“……”
“我平时对你不好么,下这么重的手。”程斌捂着嘴说:“走,涂点药去。”
医护室的护士给他们的嘴唇涂上了一层类似芝麻油的药膏,说是消肿止痛的。
程斌再说是过敏时,她可不信:“再瞎编,我就要以为你们俩接过吻了。”
越描越黑。两人拿着药膏快速逃离。这下嘴唇油汪汪的,更像便利店里出售的香肠了。
稍后程斌捂着嘴来到俞任杰座位前:“有空么,到我办公室一趟,找你整理一下案情。”
此时俞任杰正打开办公桌的抽屉,低头从一大袋零食中掏出两小包燕麦巧克力,呲的一声撕开了包装,抬头看到程斌时,他吓了一跳,又立刻低头看向手里的巧克力,满眼的惋惜。
程斌愣了一下:“不急,你吃完再来。”
俞任杰果真把巧克力塞进了嘴里,慢慢咀嚼起来,但再一抬头,见到的是程斌的黑脸,他识相地快速又拆了一袋,往嘴里一扔,鼓着腮帮子站了起来,与程斌一起进了他的小办公室。
程斌见他的嘴塞得满满当当的,皱起了眉头:“我先谈一下我的想法。现在破案的思路还是两条,一是熟人犯案,二是陌生人犯案。我们将主要精力放在熟人犯案上。由于我们在卢冰一案上没有找到嫌疑人的线索,可以先从徐佳莹这边入手,再寻找其与卢冰的共同点。”
俞任杰点头,口齿不甚清晰:“如果是熟人犯案的话,这个思路完全正确。”
程斌看着他的腮帮子说:“越查到后面就越觉得哪里不太对,要是细说的话…俞任杰,你看你,这都能吃一嘴巴!”说着抽出两张纸巾,手伸到他嘴边时停顿下来,尴尬道:“你自己擦。”
俞任杰掏出手机往屏幕上一照,原来是麦片碎屑全粘嘴边的药膏上了,这下就成了芝麻香肠。他也不嫌恶心,伸出舌头舔了一圈,将碎屑尽数卷进了嘴里,末了还评价:“还真是芝麻油的味道,护士是不是骗我们了?”
要是一般人早受不了这画面了,程斌却学着他舔了下自己的嘴唇:“确实像,一会我们儿找她算账去。但现在我们继续。”他抽了张纸巾擦了自己的嘴唇,继续整理头绪。
“第一起案件我们怀疑是熟人犯案——卢冰包内的钱都还在,凶手并非为了钱财。据统计,熟人犯罪在所有性侵案中的比例为70%,在谋杀案中更是高达86%。性侵案中被害人年龄在29岁以上只占总数的6%,卢冰正好29岁,穿着保守,并非吸引性侵犯的类型。从凶手留下诸多证据判断,这是一次冲动犯罪,并无预谋。故我们讲怀疑对象锁定于与卢冰有暧昧关系的男性以及有过节的人身上。由于卢冰的尸体在其家附近发现,有理由怀疑凶手在其回家路上将其拦截,谈判失败后动手杀人。当然也可能卢冰已经回过家又被唤出去,父母睡着了不知道也是正常。总之,按此判断,第一现场应该就在附近。如果凶手将卢冰带去远处杀害再运送回来风险太大,毕竟那里是市中心。但我们在那带搜索并未发现类似案发现场的地方…”
俞任杰点头,终于将嘴里的东西全部吞了下去。
“但就像你所说的,凶手为何要拿走死者的手机?卢冰的手机并没有密码。如果拿走是为了售卖的话,我们已经探访了市内大大小小的黑市,没得到任何有用情报。或许手机还未流通到市场上,也可能这个方向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俞任杰将胳膊支在办公桌上,托起了下巴:“要是拿走手机不是为了卖呢?比如说,为了收藏,或是为了消除某种我们没有想到的证据?”
程斌沉思道:“不是没有可能。”
历史上的连环杀人案中,确有凶手喜欢取走死者的某些东西来收藏,作为自己的战利品。有人会取走死者的一缕头发,一块内脏,一截断肢…比起这些,一部手机再正常不过了。
而若是为了消除证据的话,即使手机中的信息消失了,并不代表两人的相识也会跟着消失。或许要消除的不是两人的联系,还是某种秘密?比如说一段录音,一张照片,一个文件?凶手或许一时不知道他要找文件在哪儿,或者不知道怎么将它彻底删除,那么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取走手机本身。
稍后俞任杰补充:“第二次尸体发现的地方有些蹊跷,据徐佳莹的同事家人所述,徐佳莹根本不会在周末去这么偏僻的工厂区,我怀疑这个地方与其说与徐佳莹有关系,不如说是凶手熟悉的地方。这次的尸体不是过了两天才被发现么。”
程斌点头:“那条河是有名的臭河,附近的工人几乎不会去那边散步,周末时保洁员偷懒没去打扫,在周一早上清扫时才发现了尸体。如果死者本来就知道这些才把尸体抛在那里,那么他一定对那带十分熟悉。”
“河边是第一犯罪现场么?”
“鉴证科的结果很快就会出来。我明白你的意思,如果河边是抛尸地,第一现场可能就在附近。”
不论是多残忍聪慧的杀手,都喜欢在自己的安全地带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