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电影,周煜去了一家酒吧。坐了两个小时,没有发生什么美丽的邂逅。确实有不少女人上前搭讪,但是周煜看到她们浓重的夜店妆容就倒尽了胃口,周煜觉得要他面对这些戴了面具的女人,还不如去面对隔云那张平凡却也清爽的脸来得舒服。当然,也有一些看起来不错的天然美女,不过周煜觉得自己今天好像没有这个“性”致。
周煜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他很久没有这么迟还没有睡觉,精神便显得不太好,不过周煜觉得心情很好,这让他忽略了精神的疲惫和腿部的疼痛。
“少爷,您会回来了,您看起来有点累,需要我让按摩师再来一趟吗?”
尽职的容伯还没有睡下。
容伯已经五十多岁了,虽然身体健朗,但是让一个上了年龄的人熬夜还是让周煜感到愧疚。周煜笑着拒绝了:“不,不需要了,睡一觉就好了。”
容伯点点头,又递上一个小本子:“今晚有九个人打过电话找您,但都没有要紧的事情,人和事情我都记在上面了,少爷请过目。”周煜接过本子,但没有看,就听容伯在旁边说:“刚才隔云先生也打过电话给您。”
“有什么事吗?”
“不,没什么事。”容伯回答,“因为今晚您没有上线,隔云先生担心您是不是有什么事,所以打电话过来问一下。我跟他说您今晚出去了,他便没有再说什么了。”
“好的,我知道了。”周煜应了,但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容伯,您快去睡吧,很迟了。您明天早上就不要那么早起来了,早餐让小梅他们做就行了。”
容伯笑了笑,没有回答,不过周煜能猜到明白这位尽职的管家还是会一大清早就起来忙碌。
周煜回到房间后,洗了个澡就睡下了,他很长时间没有使用过普通睡眠,盖上被子的瞬间,久违的棉物熏香的味道让他有一种熟悉的眷恋感。周煜笑了笑,他觉得这样的生活也很美好。
一夜无梦,一觉睡到大天亮,从床上起来而不是从游戏舱里出来的感觉很好,虽然周煜知道进入游戏舱能让自己获得更有质量的深度睡眠,但周煜认为还是现在这样的“普通生活”更让他喜欢。
吃过早餐,隔云的电话就来了。
这时候周煜已经能用平常心对待隔云了。
最初的问候过后,隔云开门见山地问:“煜,昨天晚上怎么了?”
“嗯,没什么。觉得玩游戏玩得有点累,所以出去逛了一圈。”周煜坦然地说,他没有什么必然的理由对隔云报备自己的行程。
隔云沉默,过了很久才说:“好吧,我知道了。”
周煜心里有些别扭,但还是说:“这两天我都不上线了,你和重塑今生他们自己去打怪吧,不用等我了。”
隔云一雁应了,然后他们就结束了通话,这是他们有史以来通话时间最短的一次。
周煜看着安静下去的电话,心里略微有些难受,隔云的沉默让他在心脏缩了缩,胸腔里有一点酸痛的滋味。
周煜别扭着,却没有采取行动,而是拿了钱包出门去了。
今天天气暖和,他只穿了一件浅黄竖条的休闲衬衫,下面是浅灰的休闲裤,踩着板鞋,戴上了他自从创办大夏龙雀已经就很少使用的黑框眼镜——周煜有轻度的近视,但平时为了保持他董事兼总裁的稳重形象,他要么不戴眼镜,要么在办公时架上那副成熟的银边眼镜,有时候如果有特别的活动,就佩戴隐形眼镜。
大学生啊……周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觉得自己年轻了十岁,书卷气又冒出来了。
不过今天他要去的地方正是一个充满书卷气的地方——书店。
周煜为数不多的爱好——或者说癖好——就是买书和看书。
作为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世家,周家必不可少地拥有极为丰富的藏书,而这些藏书在周煜十三岁之后就在以迅猛的速度往上增长——周煜在他十三岁之前就将原有藏书中他感兴趣的部分读完了。
周煜爱看书,以前在家空闲时往往就会选择看书打发时间,而如果他要去另一个地方居住一段时间的话,他还会让人将他还未看完的书空运到此地,而每到一个地方,只要时间允许,他都会在当地的书店扫荡一通——不单是那些大书店,还有一些小店、二手书店,在这些店里有时候能淘到特别的古书。
周煜很享受那种感觉:在书架前缓步行走,然后从万千书册中抽出一本图书放在掌心中细细摩挲,再打开书页,看着富有质感的纸上印着精致工整的文字,似乎每一个文字都在歌唱跳舞。而接下去,他能喜滋滋地将自己看中的书买单抱回去,一大摞沉重的书本抱在怀里的感觉让他特别满足,
买完了书就是读书,读书更是一种乐趣。
周煜擅长中、英、法、意四国语言,通晓拉丁文,德文和日文也有所涉猎,虽然当初学习语言的时候周煜不止一次抓狂得想要将他的语言老师一个个吃掉——中国有句古语叫做“吃什么补什么”。但当学成之后,如此优越的语言能力让周煜更加充分地享受到了阅读的乐趣,他可以毫无阻碍的阅读各国文字,真正领略原版图书的魅力。
周煜还喜欢将原本和各种译文版本一股脑儿买回来,逐本通读,对比每个版本之间的不同,这种对比产生的结果有时候会让周煜得到额外的乐趣——他会发现有时候那些大翻译家们对原版的理解和自己不太一样,而这些大翻译家们之间有时候也会有所区别,在年少轻狂的时代,周煜还会和这些翻译家们联络、争论,不过现在,周煜更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沙发里,准备一壶清茶,一个人慢慢品味文字和语言的魅力。
因为周煜有这种特殊的爱好,全世界各大书商时常会将自己一段时间来新出版的书单送一份到周煜手上,不过看目录毕竟不如手翻实体书来得痛快,所以周煜往往会舍近求远,亲自前往书店选购。更何况有时候通过在书单上勾选得来的书,周煜会丧失阅读的兴趣。
当然,周煜有时候并不能将自己买回来的书完全看完,但即使这样他还是会出去买书,某种意义上说,买书、看书和研究书也是他发泄情绪的一种方式。
周煜在书店里泡了一整天,中间出去享用了一顿午餐,其他时间都在挑选书籍。到了下午四点左右,他才抱了二十多本书心满意足地回了家。周煜读书很快,加上本身知识基础就比较深厚,这二十多本书他只需要一个月就可以看完——平均两天就能看完一本。
回家之后,周煜迫不及待地吃饭洗澡,然后就拿了书坐到床上去看了,这么一看就是一晚上,到了十点多钟,周煜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钻进被窝里呆着阅读后的美妙心情进入了梦乡。
吃饭—看书—睡觉,周煜过上了如此悠闲的生活,所有的来电、来访都由管家挡着,只有要紧的事管家才会通报。不过事实上周煜一般来说是不会碰上什么重要的事情,这时候正是三月底,那些王公贵族都没有在这时候举行宴会的理由,大夏龙雀有副总裁打理着,他这个总裁根本不需要插手,还有那些拉拉杂杂的事情,管家总是能处理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