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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漫画化(2 / 2)


π站在全世界多达好几百个分部,这样的设计更方便统一管理。

两人约好的餐厅名为‘再见’,位于市中心的朱雀大街18号。洛德从下城区打车过去大概需要一个小时左右,这还是不堵车的情况。

为了这次碰面,作息一塌糊涂的洛德在前一天晚上找戒尼医生拿了点助眠的药物,吃下规定剂量的三倍左右才感觉到一丝睡意。

药物的效果很好,比起之前每天两三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这一次他足足睡了六个小时。陷入深度睡眠后,他也没有梦到已经离开的伙伴们。

等洛德从睡梦中清醒,睁开双眼的一瞬间竟然感到些许的不适应。

太久没有过一夜无梦的酣睡,这种容易让人忽视的日常体验既陌生,又熟悉。

心底刚冒出一丝欣喜,纳兹死去时的脸便浮现在眼前。宛如一盆冰水披头浇下,洛德狠狠地按了按眼角,直到那股酸涩慢慢消退。

起床后,他第一时间将没吃完的药丢进了垃圾桶,再也不看一眼。

自我折磨?

不。

只是没有资格安稳地活着。

过去几千个日日夜夜,积攒下一卷卷驳杂而繁多的记忆。它们总会在某个时间不期而至,不声不响。

那些爱与恨并不见得有多复杂,妖精的尾巴对洛德来说是冒险旅途中唯一的落脚点,更是被所有人爱着的家。他的恨也因妖精的尾巴而生,恨龙之王毁了一切,也同样恨着什么都做不到的自己。

人在清醒着的时候,潜意识会被理性压抑住。一旦进入睡眠状态,有些念头就会悄悄浮出意识海。简而言之,这就是梦。

有种研究说法表明,‘梦是人类欲望的替代物,也是释放压抑的主要途径,以一种幻想的形式,体验到这种梦寐以求的本能的满足’。

洛德每晚都会梦到死去的同伴,理由是他在强迫自己记住过往的一切。只因为还记得他们,记得他们故事的人,只剩下他一个。哪怕要将腐烂的疮口一次次撕裂,哪怕那种深入骨血的疼痛让他再也无法安眠。他依然固执得像个为自己挖掘坟墓的疯子,反正这条命是捡来的。

带着自己的头颅,回到陌生的人世。他想要为那些不得解脱的亡灵做点什么,也许可以在绝望中找到名为希望的光。

奔向死亡太简单,活着却很难。

洛德·哈特菲利亚,非死非生。

离约定时间还差十分钟,‘再见’餐厅最里面的位置是一个被绿植遮掩了大半的卡座。又过了五分钟,一位身穿米色连衣裙的年轻女性迈着轻快的步伐优雅落座。她将装有文件的复古帆布手拿包从手腕上取下,然后便安静等待。

09:30。

“您好,请问是狐滚滚女士吗?”干净而又清冷的嗓音非常抓耳,尾音滑过一丝微哑。

“没错,我是。”狐滚滚微微侧头,略一失神的下场就是在她尚未回神时两人已经结束了握手礼,对方也在卡座的另一边落座。

也不怪她反应这么大,自从当了编辑,接触过的作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颜值这么高的,还是第一次见。

撞入视线内的这个人过分好看,纯正的金色长发高高束起,发尾俏皮地打着卷儿。焦糖色的瞳孔清透、明亮,在他笑着的时候微微泛起涟漪,让人忍不住一步步沉溺其中。淡粉色的唇勾起一个细小的弧度,疏离又不失温柔。

如果硬要挑出点毛病,唯有那苍白的皮肤与缠绕着郁气的眉宇。

即便如此,也丝毫不影响他带来的强烈视觉冲击。浑身上下每一处都是那么的恰到好处,多一分显得女气,少一分又不够惊艳。

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衫,袖口随意挽起,露出一截小臂。下身是一条浅灰色休闲长裤,剪裁利落,衬得腿部线条愈发修长。脚底踩着一双哑光材质的八孔纯黑色短靴,鞋带只系到第六个孔。

就是这样最日常的穿搭,却被眼前这人穿出不一样的高级感。

——这该死的看脸的世界。

狐滚滚清了清嗓子。“见到您很高兴,魔导士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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