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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一0四章 狗杂种独孤伤远(1 / 2)


普柘叹息道:“当时心斋兄沉吟良久,面色复杂之极,后来他好像下定决心,指着婴儿眉宇间的红痣对天明道:‘令公子?身体已被血魔入侵,若不能及时赶出血魔,他长大后必然是个为害社会无?恶不作的杀人魔王。’当时我听得?呆了,心斋所言几?乎与方丈无?两样,这可如何是好?可天明是位唯物主义者,对妖魔鬼怪之事?一向嗤之以鼻,根本就不相信有邪魔作崇,他怒道:‘光天化?日?之下,何来血魔?你这个和尚没有半点慈悲心怀,竟然妖言惑众,说我的儿子?是血魔附体!你究竟是何居心?’

心斋兄当时长叹一声,转头对我道:‘普柘,你是浅草寺中人,你就与天明说说吧。’

于是我将最近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和天明说了。

天明听后呆若木鸡,心斋兄则叹道:‘这就是了,血魔被贵国僧人集体作法?后无?处可逃。刚好秋夫人生孩子?,无?巧不巧的是,令公子?的体格又刚好适合他,他便钻入令公子?的身体中。由?此可知,令公子?并非得?病,而?是他刚出生便被血魔入侵,血魔一则与日?本僧人斗法?而?受了重伤,二则也是为了自身着想,因为令公子?刚出生,根本就不会走路,吃喝拉撒全靠父母,血魔此时若现出他的嗜血本性,必然不容于这个社会,刚出生便会被诛杀,为了能活下去,他没有占有令公子?的灵魂,而?是选择与令公子?灵魂共处,只是他没想到,令公子?体内原有的灵魂力量虽弱,却也在排斥血魔灵魂的存在,所以令公子?每天啼哭不已。这种情况长期存在,令公子?的灵魂将越来越危险,若不能及时从他体内驱出血魔,血魔必将一步步侵蚀令公子?灵魂,这个孩子?长大以后将会成为灭绝人性无?恶不作的杀人魔王,只怕天下没人可以制服他了。’

此时一直呆若木鸡的天明忽然痛苦地喊道:‘我不信□□下小远会被血魔附体,我不信,不信!’

心斋叹道:‘你若不信我们,可以去询问浅草寺的普拙大师,他是浅草寺的方丈,一代高僧,断无?骗你的理由?。’

没等?天明去找方丈师兄,方丈师兄就已闻讯而?来,他一看着婴儿眉宇间的红痣,刹那间脸色变得?惨白无?比,嘴唇颤抖不已,大叹冤孽冤孽,他亲口?向天明证实,内山君的额头也有颗一模一样的红痣,经过全国僧人集体作法?之后,内山君额头上的红痣方才消失不见的。”

“血魔是谁?”梅乐雪听得?心惊肉跳,不由?脱口?而?出。

她蓦地记得?赵逸凡先前和她说的话,说雾月狼曾犯多起灭门血案,每起血案的死者都是被放血而?死,死状之惨,令人不忍卒看,见之欲呕,她当时还?以为赵逸凡放大其词来诽谤雾月狼,现在看来,可能真的有此事?。

难道暮远也是血魔附体?

一思至此,梅乐雪全身冰冷,一颗心往下沉,往下沉。

可是,她为何又从未从秋暮远与楚天陌身上感觉到他暴戾血腥的一面?

就算是这个月,她与楚天陌朝夕相处,也未见楚天陌有任何异常行为。

如果秋暮远真是血魔附体,血魔怎能藏得?这么深?

普柘双眸注视着昏迷不醒的楚天陌,面现忧色,道:“我当时也问了,心斋兄叹道:‘与你们实说吧,血魔与贫僧都不是这个时代之人,而?是来自五百多年前的明朝。’心斋兄这句话,把?在场所有人都震得?目瞪口?呆,心斋兄看上去不过只比我大二三岁而?已,怎么会来自五百多年前?难道他也如血魔一样,只是灵魂附体?心斋兄看到我们脸上的震惊表情,微微苦笑,说出大段话来:

‘贫僧法?号心斋,是明代金谿县龙兴寺的一名僧人,五百多年前贫僧本为一名医僧,因缘际巧学得?武功,不过贫僧以悬壶济世为己任,极少人知道贫僧会武功,只知贫僧懂得?医术。

贫僧极少在寺内居住,喜欢云海四海,四十一岁那年的一个黄昏,贫僧云游至落日?小镇,得?知该镇昨晚出一血案,让全镇人恐慌不已,人人自危。

据镇中人言,该镇一向乐善好施的朱员外惨遭灭门,一夜之间,除了躲入水缸中的一位老婆婆得?以逃脱之外,其余人全都被杀,凶手凶残到了极点,将连八十老人童稚小儿孕妇都不放过,死状之惨,可怖之极。那个藏在酒缸中的老婆婆虽然活下来,却吓得?傻了,嘴巴只会反反复复地骂着狗杂种。

贫僧见她还?没有疯得?彻底,便用银针渡穴术帮她治病,老婆婆神智恢复,战战兢兢地说:‘这都是狗杂种干的。’贫僧问道:‘狗杂种是谁?’老婆婆说:‘狗杂种就是狗杂种。’贫僧还?道老婆婆没治好,还?在说疯话,其实不是,狗杂种是个人。

原来当地有名妓/女翠香,十七年前她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孩子?无?名无?姓,翠香天天骂他狗杂种,日?子?久了,当地所有的人都叫他狗杂种。孩子?从出生后到十三岁,全靠翠香当妓/女赚钱养活他,他十三岁那年,拿起一把?菜刀冲入房中,砍死一名虐待他母亲的嫖客后失踪,自儿子?失踪后两年,妓/女翠香酗酒而?死。

老婆婆的话得?到当地人的证实,说这个孩子?性格内向,沉默寡言,贫僧听到感叹,世间父母皆是真心疼爱自己的儿女,为怕阎王爷提前喊走自己的儿女,称自己儿女小名为猪为狗的着实不少,但那些孩子?除了小名之外,都有一个响当当的姓名,像狗杂种这种只有小名而?没有正名的人,是贫僧以前闻所未闻。

贫僧又问老婆婆,狗杂种为何会杀死朱员外一家,老婆婆嚅嗫道:翠香曾在酒醉中称,狗杂种的亲生父亲就是朱员外,但朱员外一直都不肯承认,当地人也对此事?议论纷纷,因为狗杂种的长相与朱员外确实有几?分?相似之处,只是因为朱员外在别人眼中是位温文尔雅的君子?,翠香却声名狼籍,听说以前未当妓/女之时便水性扬花,与好几?个男人有过苟且关系,朱员外不肯承认狗杂种是他的儿子?也是不足为奇。所以此事?不了了之。

不管事?实真相如何,狗杂种在这种环境中生长,所受的伤害都是可想而?知的。虽然贫僧为他的童年唏嘘不已,却不能因此而?原谅他犯下的滔天罪行。据老婆婆说,当夜狗杂种闯入朱员外的家,最先刺死朱员外已经怀孕七个月的儿媳,被朱员外的儿子?堵住,他竟把?朱家老小六十七口?斩尽杀绝,此等?穷凶极恶之徒,真是世所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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