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说那个女人要认我回去做她的继承人。”贺摇花叹气:“那个女人还杀了我娘,用我妹妹威胁我。哦对,她说我娘不是我娘,就是事出有因的收养。无所谓了,她好像一直不喜欢我,比起来我更在意妹妹。”
临走前阮重笙和他两个人酣畅淋漓打了一架,最后以阮重笙半招险胜结束。
后来一连三年,阮重笙都未再见过这个曾经臭味相投的小伙伴。所以说,这世事无常,谁知道重逢能如此意外。
“我现在叫你什么?邀少主?”当年那个自称“花公子”的小伙伴可未必随原名了。
不料,贺摇花淡淡报了名字:“贺摇花。”
原本的“贺花”加了个代表内门辈分的“摇”字,其余竟没变。
但阮重笙的重点已经不在名字上了,他低头看着被贺摇花冒险护住的“东西”。
说是“东西”也不失真,因为那就是一个由布包着的,被血糊满的头颅。
阮重笙:“尸体呢?”
贺摇花指指他头顶,阮重笙顺着看过去,一具尸体在他正上方悬挂在树枝间,腰身被牢牢卡住,头朝下瞪着眼和他对视。
阮重笙:“……什么玩意,会重生的?”由于这玩意儿还在往下滴口水,阮重笙作为一个没有特殊爱好的人,往边上不动声色挪了一挪。
贺摇花嗤笑,对这位半个“童年玩伴”的无知表示了嘲笑,解释抵在喉间的时候转头看见了晋重华,表情凝固了一瞬。
“……引阳上君?”
作为灵州名义上的少主,贺摇花对眼前这位的印象可不比被耳提命面的阮重笙少。
他看看阮重笙,看看晋重华,眼神微妙起来。
晋重华点头,扫一眼得出结论:“云天都天宝都君一脉旁支,不死人。”
不死不死,简而言之,就是死不了。这种族本身战斗力不强,随便一个筑基就能碾压,奈何他们的特色就是跑得快,打不死。即脚下生风,随时重生。
穿心不死,封喉不死,砍头颅砍得脑浆乱迸也不死,故又俗称“打不死”。
但其实要弄死这玩意也并非没有法子,砍下新鲜的头颅,手挖脑髓,亲自渡灵剥除大脑里的魔灵,再用碎成浆的脑花泼到不死人新头颅上,就达成死得不能再死成就。
但由于这种法子实在恶心了点,且不说知道的人有多少,一群白衣飘飘仙风道骨的修士也基本没几个愿意花这么大功夫并用这么恶心的法子去弄死这种生物的。而这种生物知道自己战斗力不怎么样,就以吸取少量修士或天灵地宝的灵气为生,不痛不痒,骚扰性质占大头。
就是这样一种如茅房扎根的苍蝇一样的生物,叫人头疼了个十成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