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珠走后,方朝清仔细地将她新送来的画稿收拾好,一张张小心地卷起,用鲜红的绸带扎起,再用绸布盖上,却不再放到柜台旁的书架上,而是放入了内室,他的私人书柜里。
这些图要押后一些时间再售出,奇货可居,待价而沽。
收拾到还剩最后一张时,他的目光并未香艳旖旎的图上停留片刻,反而久久地注视着右下角“ZZ”,那个代表了她名字的标记。
甄珠的春宫图无疑十分吸引人眼球,尤其让男人热血上涌,乃至爱不释手,方朝清也是正常男人,是以他也不例外,初次见时便有些失态,然而如今见多了,适应力强了,便能够面不改色地平静观看这撩人的画面,仿佛看一幅普通山水花鸟图一般。
但那个特殊的标记,他却总忍不住,每见一次,都要在心里描摹一遍。
明明不过是个很简单的符号,却带着她强烈的个人风格,旁人学不来,勉力描摹也不过是拙劣的模仿。
就像她的人一样,都是那般的独一无二。
只可惜,这样一个风格独特特色明显的标记旁,落款的“风月庵主人”五个字却显得有些粗劣,显然书写之人功底太浅,像是才学了几年写字,也从未苦练过书法的少年人一般,虽隐隐有些潇洒飘逸的气韵,到底未经雕琢打磨,璞玉一般让人总觉美中不足。
这样的字,不过跟方朝清七八岁时的水平相当。
犹记得初见她写出这样的字,他很有些惊讶,问她缘故,她只道沉迷画道,无心书法。
说是这般说,脸上却还嘻嘻笑着,他便知道她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叹着气跟她讲见字如见人的道理,落款的字也会影响图的价格,让她练练书法,她点点头,答应地特别痛快,然而这次来,新交来的画稿上,字儿却还是没多大长进。
他摇摇头,心想她下次再来,非得好好念叨念叨,让她把这手丑字给练好了。
其实,若他还能写的话,她的画配上他的字,才是最好的吧。
他定定地看着,忽然拿了一支笔,研墨,铺纸,拢起衣袖,悬起手腕,小心又小心地在纸上落墨。
却只写了一个字,便再也写不下去。
纸上只写了一个“风”字,方方正正,倒是规整,然而细看便能看出笔意并不连贯,执笔之人腕力不足,使得笔锋绵软无力,气势时断时续,最后写出的字,便只能称得上工整罢了。
甚至还不如甄珠的字。
方朝清抚着握笔的手腕,苦笑叹气。
往日不可追啊。
他将写了字的纸卷了,扔进纸篓,再不看一眼。
往日固然不可追,然来日却犹可待,他没了至亲,没了身份,没了功名,甚至连曾经惊艳士林的一手好字都没了,然而那又如何呢,日子总要过下去。他已经沉溺在过去太久,陷入泥沼般迟迟无法挣脱,然而现在,他又看到了希望。
他做过许多尝试,结果却次次都以失败告终,这将他本就所剩无几的信心一次又一次摧塌。但这次,他相信自己不会再失败。
暮色又起时,告别剩下的一个伙计,方朝清锁上悦心堂的门,沿着洛水左岸,信步朝上林坊的方宅走去。
暮色中的洛水烟波渺渺,河上船灯次第亮起,方朝清袖手信步,头颅不再如往日一般总是低垂着,而是微微扬起,露出皎月般白净的面庞。
他脸上带着安详适意的笑容,朦胧船灯照耀下,竟恍如神仙公子一般。
一艘靠近河岸的花船上,伶伎舒展着身姿和音喉招徕客人,一个正扭动着身姿的舞女忽见方朝清笑容,舞步为之一顿,旋即揪了发上珠花,用帕子包裹了,轻巧地扔到岸上。
却是正正扔在了方朝清怀中。
方朝清接了帕子,抬头就见舞女捂着嘴吃吃而笑,见他望过来,大胆地将身子往外伸,挥舞着雪白的玉臂:“公子,奴心悦您,愿自荐枕席,可否赏奴一宿欢好?”
顿了下,又加了句:“奴不要银钱!”
她这话一出,左右花船和岸上的人瞬时都望过来。
谁不知道花船上的伶伎都是见钱眼开的主,能说出这般自荐枕席要人不要钱的话,想必那公子定是耀眼非常。
方朝清也不局促,坦坦荡荡地任人打量。
他生就的凤眼修眉,白净面皮,五官算不得浓艳,却清淡隽永,兼之此时气度从容,坦荡自信,便是只着素袍,浑身没什么饰物,也如诗里画间走出的翩翩公子般,见之则倾心。
岸边船上的男人便投来嫉羡的目光,左近花船上的歌妓舞女们却纷纷亮了双目,莺声燕语叽叽喳喳,有几个也不知是凑趣儿还是真心,竟也纷纷解了贴身的手帕、汗巾、香囊等物朝他投掷而来。
“公子,奴家也愿自荐枕席!”
“公子可有娶妻?公子看看奴家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