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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消失的盗贼(四)(2 / 2)


说完,还亲自去解开了杨小水的绳索,往他伤痕累累的屁/股上踹了一脚,“去,撞墙吧。”

若是寻常人遇到这种事,确实值得同情,但杨小水?十有八/九是自己作死。如果不去人家家里偷东西,又怎会落得如此境地!现在倒是有胆子朝衙役撒气,早干什么去了?

杨小水踉跄了几步,脸朝下摔倒在地,明显对这个走势始料未及。

他仰起脸来,两道鼻血缓缓而下,见众人都是一副看热闹的神色,又回想起过去几天生不如死的日子,顿时心如死灰,竟真挣扎着朝墙扑过去!

没人阻拦!

然而还没碰到墙面,杨小水的速度就越来越慢,最后干脆趴在墙上,再次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

众衙役也算开了眼界。在衙门干了这么多年,他们不是没见男人哭过,但俗话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流,之前哭的那些要么悔不当初,要么熬不住刑罚,要么就是遇到生死大事。而像杨小水这样的,当真少有。

刑讯房的主审官龇了龇牙,将手中皮鞭甩得啪啪作响,大咧咧道:“大男人家家的,哭个屁!不就是给女人日了么?这事儿你也不算吃亏了!赶紧的,不死就起来,交代交代盗窃案经过!”

杨小水哭泣的身体一僵,掉到一半的眼泪都给生生憋回去了。

这年头,女人被糟蹋了好歹还能博得几分同情,但男人遇到这种事……传出去他还怎么做人呐?

事到临头,杨小水还想狡辩,连盗窃的事儿也不想承认了。但在看了指纹卡片后,也不得不低头。

可对自己被人囚/禁强/暴的事实,却依旧没有松口。

冯三是什么人?积年的老捕头了,这么多年什么奸诈狡猾的犯人没遇到过?区区一个杨小水还不放在心上。

他也不跟对方干耗,直接安排下去,让人兵分两路:一队去聚云楼统计熟客名单,尤其是杨小水接待的熟客;另一队人马则根据林家良提供的线索,沿着当日杨小水逃过来的方向倒着摸回去,根据户籍簿子与聚云楼的熟客名单交叉比对。

很快,三户人家浮出水面,其中一户正是前面五名受害者之一,另外一户人家前几天正在外走亲戚,剩下的第三户很有点意思。

那户人家的户主一栏填写的是男人金子达,但那附近几条街的人都知道实际当家做主的是他老婆戴佳婉。

乍一听戴佳婉这个名字,人们脑海中浮现出的可能是个纤细袅娜的二八佳人,肤如凝脂、手若柔夷之类的,但真实的戴佳婉却是个精瘦健壮的女人。

戴佳婉家里是开肉铺的,她爹戴屠户死后,肉铺的买卖就落到独生女身上。

都说家庭环境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这话一点也不错。那戴佳婉从小就跟着父母在肉铺玩耍,别的小姑娘学绣花时,她学割肉;别的小姑娘学缝衣服时,她学剃猪。因为家里不缺油水,戴佳婉打小就练了一副好身板、一把好力气,平时空手提一整头猪面不改色!

金子达是戴屠户在世时给女儿订下的人,他担心自己死后女儿无依无靠被人欺负,特意从伙计中挑了个最老实的做倒插门女婿。奈何戴佳婉压根儿瞧不上金子达,动辄辱骂,而金子达性格懦弱,又没有本事,并不敢反抗,两人的生活并不和谐。

肉铺的生意很好,戴佳婉手头宽裕,就经常下馆子。她出手大方,为人豪爽,一来二去的,就跟杨小水混熟了……

要不怎么说杨小水是活该呢?怪只怪他贪心不足。

偷前面几次时,他还惴惴不安,生怕被抓,可一夜暴富的感觉真的太美妙了,他连续犯了好几回都没事,胆子就大了起来,想弄一笔大的,于是就挑中了戴佳婉。

那日,戴佳婉带着金子达来聚云楼吃饭,杨小水上去奉承几句,又亲自给他们点好了菜、上了桌,还忍痛自掏腰包送了一小壶酒,确认一顿饭能吃上大半个时辰,这才放了心。

可杨小水没想到的是,他刚离开聚云楼不久,戴佳婉就因为一句话跟丈夫吵了一架,直接摔筷子回家了。然后杨小水手脚麻利地偷完东西,正准备跑时,一开门就跟戴佳婉撞了个对脸。

杨小水当时就懵了,回过神来后想跑却被一把揪住。

想他不过是个跑堂打杂的,身形瘦削,哪里比得上戴佳婉常年抬猪?收拾他就跟收拾小鸡仔似的。

杨小水挣扎未果,被戴佳婉三下五除二按在地上,还搜出来一大包金银首饰。其中光那一整套金饰就要两百多两,全部加起来至少要过五百两。

需知盗窃罪审判时是按照金额来的,十两以下以说服教育为主,最多打十个板子,关几天;五十两以下一档,杖三十徒一年……而五百两就算金额特别巨大的了,再加上之前五起案件中杨小水偷的,最低也要十年牢狱或流放五百里。

人就是这么奇怪,作案的时候只觉得刺激,得手了之后越想越高兴,胆子也日益增大,哪里想过后果?现在一朝事发,那些被掩藏的恐惧才如潮水般铺天盖地的涌来。

杨小水仿佛这才意识到罪行的严重性,忙跪下连连磕头求饶,希望戴佳婉不要把自己扭送衙门。

他还年轻,不想坐牢,更不想被流放。

戴佳婉先上去抽了一个嘴巴子,然后捏了捏他的腰,一张口就又把杨小水说懵了,“好弟弟,你陪姐姐快活一把,姐姐就让你走,如何?”

她的男人金子达容貌平凡,也没什么本事,多年来一直十分嫌弃。这戴佳婉手头颇有些积蓄,就特别喜欢跟年轻漂亮聪明伶俐的小伙子说话,比如说杨小水。

只不过之前杨小水一直没有这个意思,戴佳婉顶多也就是借着给赏钱的功夫摸两把,可谁曾想天上掉馅饼,这小子直接就撞到自己手上了!这不就是老天开眼吗?

到嘴的鸭子若再放跑了,她戴佳婉就跟着金子达姓!

杨小水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戴佳婉马上又威胁他要去报官,让他全家人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在府城中过不下去,杨小水就犹豫了。

快活一把什么的……这种事其实男人也不算吃亏吧?而且戴佳婉年纪虽然略大些,但长相也不算丑……

见他明显异动,戴佳婉又威逼利诱了一番,杨小水就半推半就的干了。

戴佳婉已经有一年多没过夫妻生活了,难得碰上这么个年轻清俊的,又竭力配合,那可真是如狼似虎,一把下来,杨小水就有点受不了了。

完事之后,杨小水强忍着腰眼的酸痛,扒着衣服要走,然而,戴佳婉反悔了……

听了事情始末后,度蓝桦等人就跟听了一场大戏似的,仿佛三观都被碾碎了重来。

不过话说回来,之前大家倒没怎么注意,被戴佳婉这么一提醒,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杨小水好像长得确实不错:白白净净的,嘴巴又甜,一笑就有两个小酒窝……可惜品行不佳。

也是,大酒楼的跑堂小二么,某种意义上也算门面岗了,掌柜的为了揽客也不可能找丑人。

但是,上述细节并不全是戴佳婉交代的,而是后期金子达补充的。

而金子达之所以知道的这么清楚,是因为在戴佳婉对杨小水下手期间,现场一直都是他打扫的……

公堂上的众衙役都纷纷表示震惊,因为他们从没见过一个男人竟然可以窝囊到这种地步!

自家老婆抓了个男人苟合,你不反抗不说,竟然还帮着善后?这是何等翠绿的奉献精神啊!

肖明成觉得审理这一个案子比下地干一天农活还累,“你既然早就知道戴佳婉在对外人施加暴行,为何不制止?即便不能制止,又为何不报官,反而为虎作伥助纣为虐?”

金子达缩在地上,脑袋深深埋在胸前,憋了半天才委委屈屈地道:“草民,草民没什么本事,她要找别人,找就好了……我又劝不住,也是没法子的事。”

话音未落,戴佳婉就在旁边狠狠啐了一口,当众骂道:“你个乌龟王八蛋,老娘上辈子倒了血霉才跟了你!你根本就不行,你就不算个男人!占着茅坑不拉屎,呸!”

金子达被骂得瑟瑟发抖,始终缩着脖子,一个字都不敢还嘴。

“混账!”肖明成狠狠拍了下惊堂木,在一干两旁衙役们齐敲水火棍的“威武”声中喝道,“大胆泼妇,公堂之上岂容你撒野?!来啊,拖下去,打十个板子收收性子再来回话!”

打完板子之后,戴佳婉果然安分许多,可她在交代案情时依旧不老实。

一开始戴佳婉仗着没人抓现行,死活不肯承认曾见过杨小水,但度蓝桦在她家的一间空房子里提取到大量杨小水的指纹、掌纹,证明后者确实曾在这里住过相当一段时间。戴佳婉眼见无法辩驳,当堂反水。

“他一向贪财,毫无廉耻之心,那日是说好了让我花钱嫖的!”

这话倒有些令人刮目相看,显然戴佳婉的脑子相当灵活,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想到对自己最有利的说辞:

不管是通/奸还是强/奸都属于犯罪,但花钱嫖,那就不一样了。

妓,也是正当职业,要向朝廷纳税的。

但是很快的,这个说法就被驳倒,因为戴佳婉根本拿不出付嫖资的证据。于是,她第二次改口,说自己与杨小水通/奸。

因大禄朝的商业繁荣、民风开放,几代统治者又来自关外,男女关系方面也不像前朝那样苛求,在通/奸方面的惩罚跟强/奸差不了多少,根本区别是前者罚两个,后者罚一个。

戴佳婉从小就不是吃亏的主儿,一口咬定是通/奸,指责杨小水贪恋自家钱财勾引在前,后索要财物未果,这才翻脸。

杨小水见她倒打一耙,气得七窍生烟,也顾不上什么羞耻与否,当即在公堂上大喊,“你简直不要脸,胡乱污蔑人!大人明鉴,分明是她奸/污!”

肖明成:“……”

不得不说,场面一度相当混乱,作为主审官员的肖明成心理和精神压力都很大。

而且最要命的是,法律条文中关于奸/污的判定,历朝历代都只有男奸女,没有女奸男!

也就是说,哪怕戴佳婉真的做了什么,也告不成!如果杨小水死活不承认是两人通/奸,那戴佳婉很可能最后什么事儿都没有!

他用力捏了捏眉心,拍了一把惊堂木,将堂下吵个不停的男女镇住,再次提醒杨小水,现有证据对他相当不利,还不如痛快地交代了。

你一个大男人,突然跑到别人家里去,那就很有问题啊!非奸即盗!

现在摆在杨小水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但结局对他而言都不算乐观:

第一,杨小水坚持自己与戴佳婉没有私情,保住最后一点遮羞布,可因为相关法律条文的不健全,哪怕有证据证明戴佳婉曾囚/禁、殴打杨小水,她也可以聘请状师为自己辩护。而杨小水确实有擅闯他人住宅并意图盗窃的行为在前,戴佳婉作为一个女人反应过度也情有可原,而且并未造成严格意义上的重度身体伤害,顶了天赔几两银子算完。

第二,杨小水承认自己与戴佳婉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两人一起“死”。

但无论如何,杨小水前面五起盗窃案证据确凿,罪名成立,已经有杖八十、徒六年的刑罚保底了。如果再加上一条通/奸,只怕要把牢底坐穿,这辈子都别想再翻身。

所以两种选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杨小水够不够狠,到底敢不敢,或者说愿不愿意赔上自己的后半辈子拉戴佳婉下水。

因为从金子达和戴佳婉证词的相符性,以及杨小水支支吾吾的情况来看,第一次非正常男女关系发生时他确实是自愿的……这就让他后期的否定很不硬气。

可能连老天爷都想不到,原本一起平平无奇的盗窃案,最终的纠结点竟然在一个“奸”字上……

这起走向诡异的案件一直拖到立秋当日才判了:

最先顶不住压力的是杨小水的老婆,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那个顾家的男人竟然是个贼,而且还在外头乱搞。虽然因尚未结案,案情经过暂时还没对外公开,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人们对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奇葩案件嗅觉惊人,城中早已传得沸沸扬扬,是个女人都受不了。

她直接跑来衙门要求和离,孩子都不要了。

这一段插曲直接将杨小水的心理防线击溃,他迅速承认了通/奸,跟戴佳婉一起正式入住大牢,开始了漫长的牢狱人生。

他本以为自己可能会崩溃,但神奇的是,真正踏进阴暗的牢房那一刻,他心里竟然有了片刻久违的释然。

或许当初他心中升起不劳而获的念头时,就早已注定了今天的结局。

正式结案的当日,下了一场雨,所有人都狠狠松了口气,觉得空气都舒爽许多。

事后众人纷纷表示,如果有的选,他们宁肯去跟恶徒搏斗,也再不想遇到这种令人作呕的案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恭喜读者“sky”提供的角色“杨小水”刷新作案方式!

也恭喜读者“金子达”,出演柔弱无助的倒插门!!鼓掌!

PS,白天可能有点事,提前更新了哈!

PPS,“戴佳婉”这个名字,是我今天中午刷碗的时候,无意中扫到厨房用的夹子,两项组合……天呐,我可真是个平平无奇的起名小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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