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若曦笑着轻轻撞了一下她的肩膀,“我可不敢让你追,你也不怕三哥回来把你腿打断。”
“嘁,他喜欢女人,我那时候已经是男人了。”
胡侃间,两位长辈已经换好旗袍,一同走出来,亮瞎两位小年轻的眼。
温词眼睛都大了一圈,“果然,成熟女人才能完美驾驭旗袍,在二位面前,我就是个菜鸟。”
“我也是。”季若曦赞同,她设计旗袍时,都没幻想过自己的旗袍穿在别人身上会带来这般精妙的效果。
温妈和沈妈虽然上了年纪,但身材管理得很好,肚子小腿手臂都没有赘肉,两人的脖子线条也特别美,穿上旗袍,气质就跟民国时代的大户人家的太太,有涵养,有优雅。
“哇哦,你们两位太好看了吧!”温词一边拿着手机拍照片一边拍马屁,温妈都无语了,自家女儿上辈子怕不是个马屁精。
在镜子面前转了一下,都很喜欢身上的旗袍,换下来后,季若曦拿去前台那里包好,再拎过来给她们,送的。
温妈说不行,“这料子看上去就知道很昂贵,这是手工制作的吧,我不能免费拿走。”
“伯母,您难得来一次,我们又这么有缘,一件衣服算什么,若是爷爷知道你来买衣服我还收你钱,他肯定不高兴的。”季若曦把季爷爷搬出来,温妈也就不好意思说什么了。
沈妈妈想付钱,也被拒绝了,温词挽着她的胳膊道:“若曦跟沈修然也是好朋友,你觉得她会收你钱?”
“什么,她跟修然也是好朋友?”沈妈妈嘴角勾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也没再矫情,感谢季若曦的赠送。
“若曦,我先跟她们回去了,等下来找你一起回家,今晚我们跟管家打火锅。”临走时,温词这样说。
季向斯不再,她跟管家两个人吃饭太安静了,她每次说话,管家都是笑呵呵地听,不是很能接茬。
季若曦说好。
“小词,你这个小姑子,有没有男朋友?”离开旗袍店,沈妈妈握住了温词的手,情绪激动地问道。
温词愣了一下,回:“没有,她连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
“一看就知道是个本分的孩子。”听了温词的话,沈妈妈更喜欢季若曦了,随即又叹了口气,季若曦是豪门家的千金小姐,又自己创业,一名独立本分的女孩子,看得上她儿子吗?
好多有钱人,骨子里就不太看得起当明星的,觉得他们是戏子。
沈妈妈的反应太直白了,温词一眼便看出端倪,咧嘴一笑,“阿姨,你是看上若曦了?想她跟沈修然交朋友?”
“我是想啊,但我觉得我家修然不行,人家哪里看得上他。”沈妈妈皱着眉头,愁眉苦脸的,好不容易看上个姑娘,却觉得事儿成不了,她太倒霉了。
温词噗嗤一笑,语气坚决地给沈妈妈打一针强心剂,“阿姨,你这就不对了,沈修然多优秀啊,他一不乱搞二不花心,若曦哪里会看不起他,他还救了若曦一次,若曦对他印象挺好的。”
“真的?”沈妈妈喜出外望,“小词,要不你别试探那些照片了,直接问一下他对季小姐是什么感觉,如果他喜欢,季小姐对他印象也很好,我希望他努力一下。”
“好!”温词抿紧嘴唇忍着笑,心里暗暗感叹,不愧是母子俩,“一见钟情”的对象都是同一个。
把两人送到沈家,温词就坐车回去旗袍店找季若曦了,那会儿旗袍店也刚好要关门,两人一起去市场买食材,回家里打火锅。
当晚,季若曦在别墅住下。
温词邀请她一起睡婚房,季若曦摇头,“可别了吧,我怕三哥回来将我灭口!”
“你胆子也太小了吧,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他怎么可能知道?”温词拖着她进婚房,这时候,手机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