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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欺人太甚(1 / 2)


牛逼!

叶枫远远的都想为骨头喝彩。

反正他从来没有搞清楚骨头到底是个什么水平的选手。

他只知道,不管黑球儿怎么努力的提升能力,每次到骨头跟前儿都是一巴掌秒杀,根本翻不起浪花,结果没想到今天大汪竟然仅仅依靠自己的肉身抽动了一道法境至尊的法相,这特么才是真正的肉身王者汪!

战场中朗日酋长都懵逼了。

这天云宗怎么就这么社会,实力比天凤军强到哪儿去了都不知道,不光有这些可怕到要命的蚂蚁大军,还有一只力量变态的肉身王者汪!

不过,如果这就是你们天云宗最后的手段的话,想要阻拦我们还是太天真了。

过去三天,蛮族大军都在看起来是在跟一波波的蚁潮血战,但其实是在等一个人,一个原本在渭南城里坐镇后方,现在却不得不提前出来施展杀手底牌的狠人。

……

与此同时,天云山主峰望天殿前,李守拙带着一众天云大老与数千精锐弟子正脸色冷厉的看着外面的惊天大战。

当骨头一记疯狗拳建功的时候顿时整个天云都发出了震天的欢呼,但是旁边站着的天凤军等人就脸色一个比一个难看了。

林荒,林羽带着一众天凤将军,还有李婷等郡守府的大佬全都脖子发凉。

天云宗你们这样藏招真的合适吗?

尤其是林羽,如今的天凤统帅,想到之前一连串惊天的血战天云宗都在后面躲着看热闹就气不打一处来,十几万的天凤军战士啊就这么报销了,怎么能不心疼。

“李宗主!!”林羽暗暗的咬牙转过头来:“贵宗竟然有如此实力,为何当初不早日参战,我们既然已经结盟,贵方的气度未免也太小了吧!”

“羽儿!休要妄语!”旁边林荒威严的挡住了自己儿子。

虽然他心里也是很不忿,但这事儿真的没法说人家天云宗,毕竟你前些日子还叫唤着要剿灭天云呢,人家能帮你就已经不错了。

但李守拙却并没有生气的样子,反而长叹了一声,解释道:

“唉,少将军有所不知。别看天云如今可堪一战,但你看看我们的手段也着实有限啊……这蚂蚁大军跟我们只是盟友关系,天云蚁保卫天云人;至于这只神犬嘛,愿不愿意出来战斗只能看人家心情,我们也指挥不了,除此之外,你让我们用什么去支援天凤军啊!”

天凤军众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天云蚁保卫天云人这社会口号也就算了,你们指挥不动那只汪又是什么鬼?

合着你偌大的天云宗是人家这只汪罩着的不成?

这边天凤军很不爽的听着老李同志的忽悠,战场中局势再生异变。

朗日晃了晃脑袋站稳了身形,上半身巨大的手掌狠狠的将骨头驱赶开来,同时扭头怒喝:

“格里乌,还等什么!”

嗖!

话音未落,只见一道乌光冲上了云霄,直直的落在了朗日巨大的脑门顶上,化成了一道黑衣人影。

这人全身包裹在一件漆黑的长袍之中,骨瘦嶙峋,眼眶凹陷,乍一看就像一只饿了许久的秃鹰,双眼充满了饥渴的杀意。

他全身包裹在浓郁的黑色毒雾之中,玄气蒸腾,赫然是半步衍法的用毒高手,在他的右手之中高举着一根人头骷髅法杖,那正是噬魂部落当代酋长的标志,如今蛮荒唯一的一件灵器【噬灵骨杖】,而能够驾驭这件至宝的人也唯有一人——噬魂酋长格里乌!

“伟大的噬魂神啊,请让这些卑微的蝼蚁感受您无上的神威吧,丧灵蛊,去吧!!”

嗡嗡嗡。

一瞬间,无数的金色飞虫从他的噬灵骨杖中腾空飞起,可怕的振翅声响彻了整个天空,正是噬魂部落巫蛊祭祀们最强的手段丧灵蛊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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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巫森来,拥有噬灵骨杖加成的格里乌召唤出来的丧灵虫更加可怕,那些金色的虫子身上布满了黑紫色的花纹,一双双可怕的复眼里面爆着凶狞的光,弥漫在半空中的时候天然散发出了一阵紫色的毒雾,不仅能够杀伤人畜,更加能够对防御法阵产生强烈的腐蚀效果。

这就是蛮族大军攻城略地最可怕的底牌手段,只要这虫云席卷而过,莫说地上的蚂蚁大军要尽数被毒死,就连天云锁天大阵都要饱受摧残。

“不好!”

李守拙身后的宋青平最懂蛊虫的厉害,连连惊呼之时,连忙召唤天云的医者腾空而起,要去施展手段对抗蛊术。

但这些人的手段又怎么会被格里乌放在眼中,他仰天长啸,如狂如魔:

“哼哼,中土的废物,让你们好好见识下什么才是世上最可怕的蛊术吧!给我杀光他们!”

唰。

伴随着他猖狂的呼喊,一道绿光划过了天际,然后震天的虫鸣声一下子消失不见,淅沥沥的虫雨哗啦啦的下了起来。

卧槽!

格里乌跟脚下的朗日同时瞪大了眼睛,前者还维持着那高高举着法杖的霸道姿势,但面前的虫群彻底凉了,越发显得他的姿势是那么的傻逼。

“什么情况?”

朗日的巨虫发出震天的疑惑。

“我特么哪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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