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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握紧我手中的鹅毛笔(2 / 2)


据说鹅毛笔是公元6世纪时一位年轻美丽的荷兰姑娘发明的。这位叫米诺莎的年轻女子,为了给心上人写一封情书,煞费苦心。当时用于书写的是芦苇笔,是由芦苇制成。一般来说,因芦苇笔粗糙易折,还会磨破手指,制作时就会多加一道工序,将采集的新鲜芦苇杆放置在动物粪便中,历经数月,再进行烘烤。烘烤过的芦苇笔杆褪去青绿色,在粪便发酵过程中的熏蒸下变得黑黄相间,手感也变得柔滑。这样,芦苇杆就被加工成了半成品,再削切出三个斜面的笔尖,芦苇笔就算制成了。

手拿粪便熏制过的芦苇笔,让许多贵族和闺房小姐很不满意。但米诺莎发明了鹅毛笔,让一切都变得美好而浪漫。用鹅毛笔来书写对爱人的思念,再蘸上用绿皮冬青浆果制成的墨水,纯洁纯真,唯美永恒。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邵骅从来没有给蒙小筠写过信。反倒是读高中的时候,蒙小筠曾经写过情书给她,而且不止一次。

记得有一次,邵骅到小筠家小坐了一会,小筠给邵骅泡了杯茶,两人聊了会天后邵骅就回家了。次日清早,下早操后小筠塞给邵骅一封信,信纸是叠成心形的。邵骅拆开信后,信纸上烙着一只火红的唇印,上面是几行端正的字:昨天送走你,忍不住找寻到你喝过水的茶杯上的唇印……就着你温热的唇印喝水……感觉很烫……

邵骅是真的被烫倒了,将信纸一把团起,撕碎,扔掉。

因为这件事,邵骅很长时间躲开蒙小筠。

回想起这些,邵骅就觉得自己可恨得要命。不解风情的自己,对情窦初开的小筠,曾经造成过多大的伤害!

那么现在,自己何不去尝试走走小筠曾经走过的路,告诉她,她也跟十多年前的她一样,那么爱她。

邵骅咬破了嘴唇,将血红的唇印印满了信纸,手拿白色鹅毛笔,认真地书写她有生以来的第一份情书。

小筠,见字如面。

感谢上苍让我们遇见,让穿越时空的我们再次遇见。

……

邵骅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回忆了她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也讲述了自己穿越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情。

信的最后,她说:

小筠,相信我,我会拿命去爱你。

邵骅将泪水濡湿的信收好,将鹅毛笔放回孟丽君的案头。

邵骅出得门来,轻轻带上房门。门口几十步开外有家丁守着,看着邵骅出来了,恭恭敬敬叫了声:“皇甫将军,我这就带你去后花园找我家姑爷。”

邵骅跟着家丁去了后花园。

园子很大,里面有不少奇花异草,尽得江南水乡的神韵。

倚着假山,孟丽君和苏映雪浅眉低笑,看到邵骅过来了,赶紧跟她打招呼。

“皇甫将军,这边请。”孟丽君爽朗地说。

那家丁赶紧退下,邵骅大踏步走向前去,目光下意识往四处睢了瞧,没看到蒙小筠的身影。

“蒙姑娘,仍在西厢。”苏映雪善解人意地说。

“嗯。”邵骅有些失望,但还是笑了笑,“谢谢你们。”

“信已经写好了?需要我们当信使吗?”孟丽君问。

邵骅赶紧把信从袖子里掏出来,递给孟丽君。

“没有上火漆,邵姑娘不怕我们偷看吗?”孟丽君看着没有封口的信封微笑着问。

“我……”邵骅面色一热,随即唇角微扬,“看也无妨。”

“当真?”孟丽君伸手把信纸往外抽出几分,邵骅的心呯呯乱跳几声。

“你就别吓邵姑娘了。”苏映雪将信抢过来,将信瓤往信封里塞好,笑着说,“你偷瞧了别人的,当心让人又瞧了回去。”

孟丽君一怔,赶紧把袖口拢好。

邵骅这才会过意来,孟丽君也是写了信的,却不知是写给谁的。

“放心好了,我一定把信亲手交到蒙姑娘手上。”苏映雪承诺。

“谢谢你。”邵骅给孟丽君和苏映雪鞠了一躬,然后说:“时间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二位了。”

“邵姑娘何不跟我们一起用餐?”苏映雪突然说。

“我……还是先回吧。”邵骅拒绝,但语气却有些迟疑。她还是希望能在九王爷府多呆一会儿,也许小筠看了信就原谅她了呢?

“一起吃个便饭吧。”孟丽君也说,“如果你不想跟九王爷和王妃一起,我们也可以在其他房间吃饭,再叫上蒙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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