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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第三十七章(2 / 2)


后来他虽然得到了江湖的生命和荣耀,但是他弟弟却得到了她。

为什么那个小姑娘当时选择他弟弟而不是他?是不是因为他不够坏?

为什么这孩子现在还不满六岁已经开起了后宫?是不是因为他够坏?

果然那句老话是真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男人和女人都不会爱他吗?

如果王怜花知道他在想什么,一定会跳起来反驳:“本公子已经够坏了,怎么没人爱我?”

不过他听不见,只能百无聊赖的应付盘问他话的人。

好在他早已经学会怎么示弱,现在假扮成一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也是手到擒来的戏码。

他只有一点特别庆幸,先前担心有人将他和王云梦联系在一起,所以他并没有在石观音的事情上想要出风头。

世人皆知贾珂,却不知王怜花。

他有时候心里还觉得愤愤不平,此刻却特别的满意。

别人越轻视他,就越不会提防他。

一个真正的聪明人,绝不会低估自己的敌人,却希望敌人能低估他。

“你小小年纪,怎么不回家,却要一直待在贾公子身边?”问话的人语气很温和,很亲切,就好像一个值得信赖的长辈在关心自己的晚辈一般。

王怜花嗤笑的反问道:“唐家有没有雇佣的仆人?”

“当然有。”

“仆人待在主人家里是不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当然是。”

“那我待在他身边又有什么奇怪的?我早已卖身给他了。”

那人听了这话,吃了一惊,道:“你这样的武功,这样的天资,怎么会心甘情愿卖身给别人为奴?”

王怜花道:“因为我乐意。”

那人沉吟道:“难道你很缺钱?”

王怜花想起今天早上还放在自己怀里的一叠银票,只要是看过这叠银票的人,都不会问这个问题。这显然是个陷阱,笑道:“好像不大缺。”

那人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卖身给他?”

王怜花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问贾珂这个问题,如果问了,贾珂又会怎么回答,笑道:“我喜欢卖身不行吗?我虽然名义上是他的奴隶,但是每天和他同吃同住,也不用做事,荣国府那锦衣玉食的生活我从前还没过过,正好过一把瘾,等我待够了,就我这身武功,他又拦不住我,到时还不是我想走就走,你说,还有比这更愉快的事情吗?”

那人本来在惊讶王怜花喜欢卖身的癖好,现在却在惊讶贾珂这把别人买回去供着的癖好,不由道:“他把你买回去,却与你同吃同住,还不让你和其他下人一样干活?那他买你回去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让你用武功去帮他打探事情?”

这待遇未免也太优厚了。何况王怜花的武功虽然还不错,但那只是和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子相比,他毕竟才六岁多,又能有多少功力,如果贾珂要雇佣人帮他做事,何必找这种小孩子?

王怜花就好像听到什么很稀奇的话似的,大笑道:“你是从家族里领月钱的吧,如果这个月多给了你两倍的月钱,你会拒绝吗?”

“当然不会。”

“那你何必问我他为什么要这么殷勤的待我?你想知道原因,也该问他去。”

作者有话要说:韩嫣和刘彻就是韩嫣先是刘彻的伴读,一同学习,同吃同住的那啥关系了

【时嫣常与上卧起。江都王入朝,有诏得从入猎上林中。天子车驾跸道未行,而先使嫣乘副车,从数十百骑,骛驰视兽。江都王望见,以为天子,辟从者,伏谒道傍。嫣驱不见】

其实我本来没想这么写,准备让珂珂离开了,想起来唐门不可能不去问花花的身份的,哪怕花花在他们看来只是个武功还可以的小孩子,没啥名气,但是花花的存在确实很诡异,想了半天,还是觉得这种关系来解释是最不需要证据和逻辑的了,毕竟荷尔蒙不需要理由。最重要的是这种暧昧关系是和其他关系并列的,所以无论花花那边怎么回答,说他们怎么认识的或者是什么关系,都和这种暧昧关系不冲突。

话说贾蔷和贾蓉也是这种关系,天天同吃同住,最后他俩的流言都传了出去,才导致贾珍让贾蔷分府住的。然后还有贾蓉被王熙凤拜托去戏弄贾瑞,然后黑灯瞎火的,贾瑞扑上来,以为是王熙凤,脱光了贾蓉的衣服,只差0.01秒已经提枪入洞了,这时候贾蔷点燃灯。感觉真的是。。。。。。。。这对好会玩,并且感觉贾蓉好纤细一少年啊。怪不得秦可卿跑去爬灰去了

所以珂珂说是家风(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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