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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21章【修】(1 / 2)


林豪盯陈虎盯得很紧,陈虎不便在这里久留,临了留下一条猜测。

“几位有没有想过,陛下是无辜的,他可能是被林督军控制了?”

有没有可能,造成一切的凶手都是林辰锐。如果燕响是被控制的,那他是什么时候被控制的?

燕响是被控制的,三年前先皇和先太子遇险的事情和他无关。登基称帝,不是他的本意,他只不过是被众人推举上位,担起一个皇室中人应该承担的责任。秦家军的事情也和他无关,都是林辰锐伺机报复?

呵!那燕响真的是好一朵清清白白的莲花啊。

秦家军常年镇守在雁北,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会成为燕响的眼中钉肉中刺,非要拔除才能痛快。

面前火光跳动,好似那晚的大火,行军帐篷接二连三地着火,血液喷溅在帐篷布上,落下三尺哀伤。

“秦牧,”胡云笙突然出声,“连月斋是个什么组织啊?里面都是些什么人?瞬间换脸,没有妖力是做不到的。”

戈沙试图增加自己的存在感,举手抢答,“我在军中从来没听说过这个组织,他们藏得很深。”

秦牧木木地看向胡云笙,没有第一时间回答。

“你知道的吧。”胡云笙道,“陈虎将军说到连月斋时候,你的反应明显就是知道的,而且不仅知道,你知道的还比陈虎多。”

戈沙:“……???”

知道什么?为什么他不知道?

“连月斋是一个妖怪组织,”秦牧艰难地清了清嗓子,“组织的成员多是大妖,也有半妖,残忍、嗜血、好斗,林辰锐也是组织的一员,不过我还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就是连月斋背后的主人。”

就是因为对这个组织知之甚少,曾经,戈沙和小雀小乔才会死在连月斋手上,如今得了消息,有了契机,必要先发制人。

“林辰锐,又是林辰锐,”胡云笙咀嚼着这个名字,“他是大妖还是半妖啊,是个什么东西?”

这个人怎么总是阴魂不散地出现,难不成前世有孽缘?还是说,他们一不小心在不知道的时候和这个人结仇了?

“……”秦牧收回视线,继续往火堆里添柴。

狼王的话犹在耳,不要告诉阿笙林辰锐的真实身份,这是他们母亲的意思。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他们兄弟两个永远都不要见面,他们希望阿笙能够无忧无虑,快乐一生。

“不清楚,或许是人或许是妖吧。”秦牧说道。

.

靖中岭不是久留之地,第二天一早三人遮盖了生火痕迹后就离开了。

根据陈虎的情报,林辰锐近期不在京城,那么冒险去京城取翅骨就没有了必要,这个选项自然而然就被排除。

剩下两个选项,胡云笙决定走山路和村落,他们这一路上,会经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而越少人看到秦牧和戈沙的脸,越好,走山路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秦牧赞同,虽然他和戈沙常年待在军中,但是雁巡城内见过他们两个的百姓也不少。雁巡城流动人口非常多,若是走东城县那条路,很有可能会碰到认识他们的人,最好的选择还是走山路,一路从村落穿过去到应台市。

至于戈沙的意见……山路已经有两票了,他的意见自然也就不重要了。

戈沙:“……好吧。”虽然他的选项也是山路。

胡云笙自是不用说,秦牧和戈沙在赤云山住了半年,天天和狼群为伍,跟随狼群打猎,在山野之间的生存能力以及生存的很幸福很轻松的能力直线提升。翻山越岭就宛若平常出门走坦途一般,还能没事猎个蛇打个鸡,丰富丰富食谱,营养均衡。

路过一处驿站,驿站附近有一处马棚。途径马棚,胡云笙买了三匹快马,拉着秦牧去选马,拿着钱袋子的戈沙负责花钱。

三人骑马前行,快到应台市的时候,下马步行,遇到离开应台市的旅人,把马卖给旅人,步行混进应台市。

应台市是目前大雁管辖范围内唯一一处临海的大型城市。

选择到应台市,是有计划,如果能直接从应台市租渔船出海,取得沧海水后,再直接从海上穿行到沧南地区的抚江州。

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现今应台市租赁渔船的商家早已破产转业。要想出海,要么花钱乘坐官船,要么就必须过沧河,到沧南管辖范围再想办法。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三人混过应台市的检查后,没有住在城里,而是到了海边的渔村。

渔村里有个叫赵老四的人,一年前娶妻时候新盖了房子,旧房子一直空着,打扫打扫还可以住人。秦牧胡云笙一行人就住在了赵老四家。

胡云笙和戈沙都是北方内陆人,胡云笙更是几乎没离开过赤云山,看到渔村人烟稀少,没有任何反应。

而秦牧,若是没有重生,反应就和胡云笙、戈沙一样。重生后,反应就更是平淡了,这个地方他们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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