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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以律当绞不轻乎(第三更)(1 / 2)


“为兄想想办法。”李隆基一下子便猜出来李易要干什么。

派人过去当细作,看哪个官有什么问题,然后想办法解决,图谋甚大。

不过这个好,真有哪个官员触犯的利益太多,或对百姓有不好的地方,李易会提醒。

见三哥帮忙给安排,李易放下心。

三人吃过饭,李隆基和王皇后去院子,休息、说话。

李易继续抄书,抄两下,他想到了蓝田县那些个造谣、传谣的人应该怎么判。

他坑归他坑,官方要有个说法。

“诸造袄书及袄言者,绞。传以惑众者亦如之,其不满众者流三千里,言者无害者,杖一百。”

李易找到现在的唐朝法律书《唐律疏议》的内容。

这个说的是妖言惑众,就是鬼神的事情。

包括他让人传出去的蝗神现、宝藏出,都算。

可别人传的不是鬼神,这个不好判。

“那就下一个,诸诈为制书增减者,绞,口诈传及口增减,亦是。对,就这个。”

李易找到了,说是制作家的‘制书’的人,里面的内容或增加了和减少一些,要吊死。

没有造出来假的制书,嘴上说的也算。

制书像封官,给他的文散官,‘圣旨’是制书,门下省给的叫门下制。

收人头税,那是紫薇省的事情,你们就敢说出来,你们是替紫薇省的老大姚崇下的令吗?

当然,他查的时候还查到了挖人坟墓和毁人尸体的事情,这个……不是给缝好还回去了嘛,还救了个孩子,快到日子了,把孩子送回去。

另外宋德到蓝田县说挖到了宝,这个也算是伪制,如果卖出去,就是大罪,可是没卖。

“按照大唐的法律,我这死多少次了?随便改田地用途、收容没有户籍的人不报官。”

李易说着笑起来,咱不怕,咱跟皇帝一起作买卖,这不又送了好几个产黄金的具体地方。

“等盐井的钱和采黄金的分红拿到手,我想办法捐了吧,捐到各个县,帮着养那些个需要县里给补贴和抚养的百姓。”

李易盘算把钱花出去,自己不要,多危险啊。

另一边院子里的李隆基和王皇后在商量孩子出生后的事情。

“三郎,孩子生下来,是放在庄子里好,还是回去。”王皇后问出个纠结的问题。

孩子需要父母,尤其是母亲,她自己能喂。

孩子在庄子上,她在不在?

“满月了回,宫里要说好了,修起居注的人,不能乱写。”李隆基考虑把王皇后放在庄子上两个月。

一个月内孩子出生,然后孩子满月,正好是坐月子结束。

“那要多调派人手。”王皇后觉得满月也可以。

但是孩子必须时刻在身边,不能放到其他的殿里叫人照看。

这孩子从她显怀被知道后,便开始受到无数人的关注。

她对宫里的一切人都表示怀疑,比如说李琮,三郎的第一个孩子,应该被封成太子吧。

结果打猎的时候,脸受了伤,留在疤痕。

前段时间臣子们就劝三郎立同年出生的李瑛为太子,多亏那个时候自己肚子中有了孩子。

好险,不可掉以轻心。

“自该如此。”李隆基同样谨慎,说道:“让第三个班的桃红他们过去,再增加八个人手。”

“三班,二十四个人,轮到班了再过来庄子。”王皇后觉得多八个人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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