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格军工厂举办的荒沙大逃杀选秀海选环节,即将在五月十三号开始直播。
由于是值得纪念的第五十届,这一届大逃杀选秀的关注度,比平时又高了许多。
托格军工厂打出了大量的广告,就连秦澈所在的第二十三区“伊甸园”,大逃杀选秀的广告也随处可见: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收看钢之城有史以来收视率最高的娱乐节目!”
主持人弗雷迪那像是磕了药的亢奋声音,在伊甸园的街道上不断回响:“托格军工厂荣誉巨献:荒沙大逃杀选秀即将迎来第五十期!在这一期选秀中,我们将迎来许多惊喜!”
“更多的枪!”
“更多的血!”
“更多他妈的大爆炸!”
“以及托格军工厂准备了很久的‘特别礼物’!”
“海选即将开始,大家千万别忘了准时收看。毕竟,许多选手马上就要死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比起各种规则层出不穷的正赛,大逃杀选秀的海选要粗暴得多。
海选并没有什么特殊规则,只是把每个会场同时报名的几队选手,扔到提前准备好的沙漠场地中,让他们自相残杀而已。
在正常情况下,海选与正式选秀的参赛队伍比例是是十比一。
也就是说,每十支参加海选的队伍,只有一支可以活着晋级。
不过,即使在海选中被淘汰了,也不一定是整支队伍全部去世。
大逃杀选秀的海选,并不是必须要求整支队伍全部到齐,只要派出至少一名选手,就可以参赛了。
正因如此,每次海选都有不少队伍只派一位选手参加。
有些队伍是为了隐藏实力,留住真正的杀手锏。还有些懦夫是为了保命,只派一个人去碰运气。
而现在,某个第一次参加选秀的三人队伍,也只派出了一位选手。
昨天晚上,在秦澈家客厅的举办的全息投影会议中,三名成员已经进行了讨论:
“那个,对不起,我还要忙天蝎帮的事。”穿黑裙的女孩有些抱歉的低下头,用触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我的装备还没做好。”秦澈边说话边打哈欠。
“我……”
林瑜正要说话,便看到另外二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
“你们是想让我一个人去?”她立马反应过来了。
“你是我们唯一的希望。”秦澈语重心长:“海选就交给你了。”
“不是,为什么是我啊?”林瑜气鼓鼓的跺着脚:“我好歹也是个偶像,要是被老粉认出来怎么办?”
“我已经为你做好了造型设计,保证不会被认出来。”
秦澈拿起手机按了一下,屏幕上方出现了半透明投影:“用这个造型,你绝对能成为观众目光的焦点。”
“……”
眼见马戏团的另外二人,都对自己投来期待的目光,林瑜最后还是无奈的举手投降:
“好吧好吧,我去不就行了吗?”
“谢谢你。”夏夜轻声说。
“明天下午到地方参加就行了吧?”林瑜叹了口气:“我坐克劳迪亚过去。”
“记得提前变身。”秦澈笑了笑:“衣服和道具我已经准备好了。”
……
五月十三日下午三点整。
秦澈坐在客厅里,看着电视屏幕前映出的投影。
他拿起一根绿油油的冰棍咬了一口,口腔里泛起过度甜腻的气息。
全身上下满是纹身,把头发染成绿色的主持人——弗雷迪,再度出现在镜头前。
此人的外形,完美阐述了射击游戏里常见的杂兵形象。
不过,在钢之城的所有主持人里,这货可能是最知名的一个。
“嘿,嘿,嘿!”弗雷迪大笑着凑到镜头前:“我又回来了!想我了吗,各位?”
他身后是一片宽阔的沙漠,几名刚登记完参加海选的选手,正在缓步走来。
首先登场的队伍,是一群武装到牙齿的职业佣兵,这些家伙身上的装备,令秦澈想起了在道尔顿酒店前广场上看到的特遣队。
“三位老弟,请问你们的队名是什么?”弗雷迪拦住了佣兵队伍。
骷髅面罩下方,传来闷闷的声音:“幽灵。”
“哦哦,让我们欢迎幽灵队!”
话虽这么说,弗雷迪却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显然不怎么看好这些佣兵。
毕竟,参加大逃杀选秀的大部分选手,都是这种冲着奖品来的佣兵和刺客。
这些人装备精良,战斗经验丰富,但也仅此而已了。
他们属于那种背景板一般的存在,对于选秀节目来说,缺少了些许娱乐性。
观众们想看的是一群个性十足的怪人,在沙漠中以各种诡异方式展开血战。而不是佣兵和刺客那种慢条斯理,毫无观赏性的战斗。
不过,每届选秀都会有至少五支这类“普通队伍”通过海选,他们夺冠的几率也并不低。
送走了幽灵队的三人,又有一个面黄肌瘦,皮包骨的矮小男人走了过来,身上披着破破烂烂的白布。
“哦?这位选手是代表什么队伍来的?”弗雷迪凑了上去。
那个瘦弱的男人,抬起脏兮兮的光头,畏畏缩缩的说道:
“我是……被逼的。我……欠了钱……”
“啊,原来是炮灰,实在是对不起了!”弗雷迪打着哈欠退到一旁。
——作为一个可以合法杀人的节目,大逃杀选秀的海选,顺理成章的变成了某些人解决仇人的舞台。
用仇敌的家人当人质,逼迫对方参加海选,然后美滋滋的看着对方在数十万名观众眼前死去。这样的桥段,大逃杀选秀的工作人员早已习惯了。
虽说这些人挺可怜的,但他们毕竟属于“自愿报名”,并不违反选秀规则。
所以,每次总会有这样的炮灰死在海选中。
“嗯?”
看到下一位登场的选手,坐在沙发上吃雪糕的秦澈,总算是来了兴致:
那是一个肌肉轮廓非常明显的彪形大汉,看起来和自己启动了“力量解放”之后有点儿像。
当然,光是肌肉并不足以引起他的关注。
更令秦澈感兴趣的,是此人身上透出的“骚气”。
这家伙穿了一身紫色衣服,脚踏镶金长筒皮靴,头上还带了个绿帽子。
他浓妆艳抹的脸上画了个烈焰红唇,搭配那张棱角分明的纯爷们面孔,营造出强烈的反差感。
看到这个奇装异服的猛男,弗雷迪也终于有了精神,凑过去举起麦克风问道:“这位选手是独自一人代表队伍出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