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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 远道而来(1 / 2)


天蒙蒙亮,一支队伍浩浩荡荡地出现在通往金水城的道路上。

队伍的前端是两列战兽骑兵,为数一共两百,全部由高傲的骑士组成。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身穿精金鳞甲,手持精铁战枪,一尺长的枪刃闪烁着紫金色寒光,那同样是精金独有的光泽,背后负着一面精铁包边圆盾,连鞘长剑横插在肩头,想必也不是凡品。他们胯下的战兽大如犀牛,灰色的角质皮肤暗沉如铁,形似鳄鱼的脑袋上长有四只眼睛,两只眼睛位于正面,如同狮虎的眼瞳,两只长在侧面,牛眼般大小。战兽的腹下生有六肢,膝部直至脚爪被硬皮防具包裹,膝关节、侧腹和头颈部要害装上了精铁鳞甲。

战兽鞍具的两侧挂着一支重弩,一张紫杉木复合弓,二十筒箭矢弩矢和五把精铁标枪,加上骑手和护具,每只战兽差不多背负了1000磅的重物,却浑若无物,惨蓝色的分叉舌头时不时探出獠牙密布的血盆大口,显得轻松自如。

骑士们高举着五面旗帜,一面金色,四面银色,旗帜上绣着象征奥古斯特家族的凤冠长尾鸢,另一面则是双手竖举长剑的铠甲骑士,象征荣耀。

荣耀骑士团由罗兰.奥古斯特长公主创建,在迅龙骑士团遭遇重挫的情况下,他们力挽狂澜,击败兰特帝国领的独角兽骑士团,一举成为冈比斯王国中流砥柱。在戈隆侯爵的支持下,荣耀骑士团经过改编和扩建,目前拥有1位黄金骑士,10位白银骑士,白银骑士各持一面旗帜,麾下4位骑士,50名见习骑士,每一名骑士都配有一只迅龙战兽。

虽然荣耀骑士团的见习骑士大多是靠洗练药剂激发血脉,但他们经历过真正的厮杀,意志坚定,武技精熟,英勇顽强,绝非一般的见习骑士可比,配合力大凶猛的迅龙战兽,骑士遇到他们也要好好掂量一下。

这里有四面银色旗帜代表四位白银骑士,16位骑士和200名见习骑士,尽管他们人数不到荣耀骑士团的一半,但那面金色旗帜代表罗兰亲临。

只要罗兰在,他们就是荣耀骑士团。

荣耀骑士团的后面是一群高大魁梧的野蛮人。他们普遍超过7尺高,**着肌肉虬结的上身,女性也仅用兽皮包裹胸部,露出同样精壮的肌肉和斑驳的疤痕,粗旷的脸上纹有刺青,背着巨大而沉重的兵器。十几个身高不到2米,面容青涩的“矮个子”,每人拉着一辆巨大的马车跟着队伍前进,车轮在夯实的道路上留下深深的辙印,速度却不比前队稍慢。

亚瑞特的野蛮人狂野彪悍又如岩石般坚韧。

200名圣武士骑兵跟在野蛮人的后面,他们身穿坚韧的犀皮甲,肩部上刻着3级圣武士的标记,骑乘的是角狼战兽。

这种头生双角的巨狼体型与战马相当,是所有异化战兽中最具灵性的一种,它们的体魄和杀伤力或许比不上迅龙,但出色的协同作战能力使它们成为最稳定,也是最优秀的战兽。

角狼骑兵之后是800名二级圣武士,他们目光沉凝,气度森然,骑着强健的战马,手持长矛,背负三角盾牌,沉重的连枷横放在马鞍前。哪怕是见习骑士,不经过刻苦锻炼也无法运用这种威力巨大的近战兵器。

队伍的后部是一辆接着一辆的货运马车,他们打着剑齿虎商团的旗号,绵延数千米,竟有600辆之多。

道路很宽敞,除了车队之外看不到行人,约克家族的岗哨守卫早就把其他车队引离了这条主干道。路的两侧载着一排笔直的铁杉树,树龄看起来不大,但树与树的间距近乎一致,看起来十分整齐。路基之外的麦田绿油油的,长势喜人,一座座郁郁葱葱的丘陵矗立在远方,山脚下隐约可以看见村庄的轮廓。

罗兰饶有兴趣地打量着人马丘陵的景致,当美如碧湖的眼眸落在一个老野蛮人的身上,她眼珠一转,嘴角翘起狡黠的笑容,催动座下的独角兽向前赶去。

兰特帝国的独角兽形如狮虎,额头有一支短剑般的独角,金色的皮毛油光水滑,威风凛凛,论卖相比迅龙不知强了多少倍。它迈动四肢,驮着罗兰长公主,几步便赶到了野蛮人长老的身侧。

“哈拉尔德大叔,这片土地的主人是人类三大巅峰骑士之一,也许是最强的黄金骑士......嗯,我没有见过纳赫蒂加尔那个老头子,但我相信她一定比那个蛮子强。”一头白金色秀发随风飘洒,罗兰用纯熟的野蛮人语说道。

“那个蛮子?”野蛮人长老一步步的向前走,他的人类通用语有些生涩。

“就是你见过的尼奥维斯特,兰特帝国皇帝,传奇骑士,凶暴战士,还是个半蛮族。”罗兰咬牙切齿的道,雪白的小手使劲扯着独角兽的鬃毛。

“女士,你们人类很奇怪。”哈拉尔德组织了一下通用语,缓慢的道:“你们用白银阶、黄金阶、传奇阶划分实力。实力怎么能划分?胜者荣耀,败者安眠,强壮的地龙会死于风蛇的毒液,野蛮人小子可以用飞斧斩死风蛇,发狂的地龙又能咬死野蛮人戈尔萨。我不明白实力和等阶有什么关系。”

“人类的等阶是为了标榜身份和地位。”

索菲娅驾驭一只迅龙,在旁边说道,紫水晶一样的眼眸瞄了瞄罗兰的独角兽,那原本是她的坐骑。

“也是为了秩序,以及与身份相称的待遇。”

威廉姆斯大公凑了过来,笑着道:“黄金阶与公爵的身份相当,传奇阶等同于国王陛下。哈拉尔德长老,以我们人类的标准来看,您就是一位国王。”

“国王不是人类大部落里唯一的吗?”哈拉尔德困惑地摇头道:“我的部落里有两位戈尔萨……我不是国王,野蛮人没有国王。”

威廉姆斯的眼睛亮了一下,正琢磨着如何继续试探。罗兰可不在乎这些,她气鼓鼓地瞪了叔叔一眼,又把话题扯了回来,“哈拉尔德大叔,你见过尼奥维斯特,你觉得他的战斗力怎么样?”

“不知道。”

哈拉尔德慢慢地道:“用你们人类的语言怎么说?我们没有交手,但我不能在他的面前保留力量。”

不能保留力量?那就是要使出全力。

罗兰歪着脑袋,仔细打量野蛮人长老,想衡量一下自己能否让传奇野蛮人全力以赴。

“哈拉尔德大叔,你看我呢?我能打败尼奥维斯特吗?”

野蛮人狂战士拥有敏锐的战斗直觉,罗兰认为向哈拉尔德长老直接请教,会更准确一些。

哈拉尔德看了罗兰一眼,“你能杀死他。”

“大叔,你等于什么都没说啊。”

罗兰整个人都趴在了独角兽的背上,无精打采地咕噜着。没有什么生物是黄金骑士杀不死的,但杀死和打败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就像白银骑士可以斩杀哈拉尔德,可真要打起来,传奇野蛮人完全碾压白银骑士。

威廉姆斯大公微微一笑,罗兰的性子和先祖一模一样,率性纯真,一举一动都有折服人心的魅力,但奥古斯特家族已是王族,他必须承担家族的重担。

正当威廉姆斯绞尽脑汁想要继续试探的时候,哈拉尔德突然停下了脚步,双眼紧盯道路的前方,岩石一样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起来,整个人瞬间大了整整一圈,狂野彪悍的气息令周围的异化战兽躁动不安。

狂化?

威廉姆斯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西尔维娅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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