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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四章 垃圾场(2 / 2)


老板捡到了鹰贩子的鹰,于是拿到了交易地点想赚一笔钱,也被鹰贩子杀死。

在这片无人区,人命是如此的脆弱。

车上,王艳辉递给万年一块儿羊肉骨头,“有个老板娘勒索了我五十块钱,按照法律,她应该判什么刑?”

说这话的时候,他慈悲的像个佛爷,嫣红的口腔中,白色的牙齿咬合,吐出的却是血腥如十八层地狱的寒风。

万年不答。

他继续道,“我给她判了死刑。”

说罢画面闪回,卡车“砰”一声将铁皮屋撞塌,老板娘惨死。

“嘶!”

台下的观众汗毛直竖,他们没想到,一个来自中国的导演居然能用如此残忍直白的镜头来表现一个角色的死。

就好像,死掉的就是一只动物,不值得任何同情。

冷漠,冰寒。

鹰贩子把那个老板的傻儿子拉到路中间,撞死了无数人的怪物卡车发动,在暗夜中咆哮。然后他倒车c前进c加速。

“嗡嗡!”

卡车咆哮着,“砰”一声,傻子的尸体就像是破烂的布娃娃一样被撞飞。

不同文化下,观众对于民族习俗和民族文化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但是,他们对于人性的理解都是相同的。

在他们看来,无人区里的人都是动物性胜过人性,也就是“本我”占据主动的人。

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动物。

一般这类电影中,主角一定是个伟光正的角色,是无法无天大地上,唯一的正道的光。

而潘肖并不是这样。

他是电影里最早出现的动物之一,是猴子,是狐狸,是一个自以为是“人”,自以为高等的,动物。

而随着剧情的推进,随着矛盾的显露,他意识到了自己体内的动物性。

你若是依靠法律,人家就依靠暴力。你若是依赖理智,人家就依靠谎言。你若是要与这里的人和平共处,就要做好吃亏的准备。

当文明世界的一切规则都失效之后,你就只剩下一条路可走:去战斗。

而潘肖选择是,不是作为高贵的人,而是堕落为野兽,去参加这一场嗜血的战斗。

正因为人性的共同点,欲望的相通处,观众们就看清楚了潘肖的挣扎,以及,潘肖的伟大。

他能为了保住名誉,用汽油烧毁尸体。

他能为了离开无人区,跟黑老大做交易,甘愿像一只狗一样啃噬骨头。

他能为了得到钱,去伤害警察,去偷走枪和警服。

自然,他也能为了那一秒钟的感动和光明,去牺牲自己,去跟黑老大同归于尽。

所以烈火熊熊,黄沙滚滚,万年满身血污的趴倒在地,把自己看若生命的钱抛入火焰。

所以他气若游丝,还能像是个英雄一般,让黑老大放过那个给过自己一分感动的舞女。

所以,他痛苦,抽搐,但又能无所畏惧的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

观众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银幕,尽管结局已经注定,但他们的心里却还是充满了激荡和愤怒,像是看着一个动物进化为了人,像是看着一个顽劣的孩童变成了真正的骑士。

潘肖就是一个普通人,因为欲望而铤而走险,却又能因为一秒钟的阳光而献出生命。

无人区里没有对错,从始至终,他都是为了自己而去行动。

终于,他点燃了火焰,微笑,从灵魂深处发出了嘲讽,既是对眼前的野兽,也是对自己心中的野兽。

他笑道,“明天,我会上头条···”

说罢,火焰熊熊,鲜红的纸片在火焰中,在夕阳下飘舞。

猛兽般的卡车轰然倒地。

于男无助的倒在如血的光辉中,再无依靠···

观众们几乎忘记了呼吸,只觉得那如黄沙,如天空一般压在心头,沉甸甸的压力被那一团火焰彻底焚毁,在黑暗中燃起了一团亮光,奔涌的黑暗无处藏身,只能在那染血的亮光中烟消云散。

“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垃圾场,人们活着就像虫子一样,在这里你争我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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