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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噩梦醒来是少年(2 / 2)


情急之下,他都忘记自己是个50岁出头的老男人了,也忘记自己究竟跑得有多快,熟悉地形的他,飞奔到500米开外的溪流小水潭边,“哗啦”一声扑进水潭里,三下两下扯掉衣裤,脱得光洁溜溜的,然后从头到脚的狠狠搓啊搓清洗着满头满身的“黑泥”

不过白甘是越搓越心惊,尼玛的,这还是自己那50多岁老男人的身体吗

搓澡是从头上开始的,入手就是浓密厚实还稍长的头发,这不是自己那已经稀疏快成地中海发型还有这皮肤,紧致白晰,晶莹如玉,比他这辈子亲自上手摸过c在旁边偷偷观察过的所有女人的皮肤都要好得多

手臂搓动间,能感觉到一种属于年轻人才拥有的力量感原本中老年宅男的肥肚腩不见了,代之以扁扁的肚子,腰围由原来的两尺六降到了现在的两尺出头,稍一运力,隐隐可见块块腹肌

这一切变化,愣是让早已心如死灰颓废多年的怂货白甘激动得浑身颤抖,他加快了搓洗身体的速度,很快就浑身舒爽的站起来,嗯嗯,感觉自己应该是长高了,原来的1米62残废身高,现在应该长高了有5公分,达到1米67了

这是怎么回事重生夺舍因为在省城某个小事业单位里混得无所事事,白甘自2005年起就沉迷于某点玄幻c架空历史c重生都市小说,至今也有个十多年了,但从来没想到这

么玄幻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小溪的水流还是蛮快的,被白甘弄得乌黑浑浊的小水潭,很快又变得清澈见底,白甘往平静的水面扫了一眼,又愣住了,卧槽怎么会是这个亚子真的是重生啦

水面做为镜子,肯定看得不是很清晰,但基本还是可以分辨出来个人样子的。

这不是52岁中老年人白甘那略显苍老c因长年失眠带着黑眼眶的怂逼脸这是一张阴柔的白嫩书生脸,脸上鼻子旁边的那颗大肉痣,是白甘的标配,满头秀发,甚至还有点长了这这这,这应该和白甘十几岁时候的形象有八九分像,只不过眼神里多了一股浓浓的沧桑感

白甘伸手摸着自己脸上的那颗大肉痣,这是他一辈子的痛,可以说,他一辈子的不如意,多少都跟这颗痣有关,本来长相还是不错的,可是搭配了这颗大肉痣,那就毁容了,看着很是猥琐。

从小就被小朋友们嘲笑,“大痣”的绰号从小到大都紧紧跟随,自卑感也紧紧相随,从小养成了自卑c懦弱c少言c低调的性格,说白了就是怂bc闷骚当然后来年纪大了,一般年纪比他小好几岁以上的人就不敢当面这样叫了,可背后称呼他的还是“大痣”

摸到这颗肉痣,白甘的兴奋感骤然下降,反而有点伤感,如果真是重生了,身体倒是长高了些,可这颗该死的大肉痣还是生死相随啊唉,怎么不重生到一个帅锅身上去呢

可见白甘对自己这个身材长相有多嫌弃了,都宁愿重生到别人身上去了

白甘正在胡思乱想,真是酸甜苦辣,各种滋味在心头思绪杂乱中,一股信息突兀的出现在白甘的脑海中

原来,这叮当石是数万年前自天外神域逃亡来到白甘生活的这颗蓝星的,叮当石只是个外壳,内里却隐藏着一颗神域至尊仙器搜魂珠。

这颗搜魂珠因为在神域的一场惊天诸神大战中主人陨落,其器灵为逃避敌人的追捕连续穿越多个世界,最终耗尽能量坠落在蓝星的这处荒蛮之地,在这山上修养生息数万载只等有缘人。

可是由于南业这地方实在是相当偏僻,人类活动一直很少,符合搜魂珠认主条件的人更少,是以直到明朝时期才勉强找到一个主人附身,偏偏这家伙志大才疏,不懂得低调猥琐发育的道理,修为还不高就去学人家树旗造反,结果很快就被朝廷剿灭了,自己也挂了,搜魂珠只能又飘回叮当石这里休养生息。

搜魂珠的能量所剩不多,寻找主人又十分艰难,为节约能量,只能在方圆百里内扫描孕育中的胎儿,在胎儿的身上种下种魂,种魂会在新生儿身上形成一个肉瘤,等此子长大后,还要有机会来到叮当石旁边,还要让他身上的血机缘巧合地滴在叮当石上被搜魂珠吸收,才能认主

这种几率,难度已经堪比登天了

搜魂珠能量少,这事情又要广撒网,但几无收获,搜魂珠器灵也很无奈和绝望啊,只能不抱希望地隔几年种一个胎儿,轮到白甘这个胎儿时,就是那么随便一点,便将种魂点在了白甘这个倒霉蛋的鼻子旁边,好好的一个英俊男儿就这么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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