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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读书(2 / 2)


当时她听得清清楚楚,队长其实已经选好人了,交上去的人就是周志平。周志平她知道,死了娘,有个继母。虽然人高马大又能干活,一把子好力气,也不是个笨人,但是就看到他那么一大家子要养,她就看不上眼。

要不是听大队长说他要当兵了,她可不会答应周婆子的婚事呢。

周婆子不知道周志平早就被队长选上了,后面公榜一出,知道周志平有入伍资格了,以为是她去队长家说好话了,是她的功劳,对她感恩戴德。

虽然她根本没出力气,只是正好知道了这件事。但是林妈非常理直气壮,怎么了,她闺女长得那么漂亮,不该当个军太太吗?

等到吃完饭回到家,周志平下午又要去田里干活,等他回来已经是晚上了。今天晚上吃完饭,他洗好脸,走进房,就看到林宝珠拿着周红芳的课本看得津津有味。

看着她坐在板凳上看着书本,手指时不时点点样子,他心里一动。他用毛巾擦了擦手,问她:“你在看什么?”

林宝珠抬起头看了看他,又低头下去:“我在看数学课本,以前我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书,只是在家里没事做打发时间。”

周志平虽然不怎么识字,但是不可否认他喜欢认真好学的人。

他扭头鼓励道:“既然你喜欢看书,就好好学学。”

看林宝珠疑问地盯着他,他一边脱衣服,一边慢条斯理道:“就像我在部队一样,经常早起练拳跑步,所以力气比他们大、跑得也比他们快。”

他挑起眉毛,得意洋洋道:“我可是我们连队里跑得最快的人。”

林宝珠偷看了一眼他身上流畅的线条,转过头。周志平确实力气蛮大,而且每天早上起来,还要在院子里练拳。

周志平解释道:“是因为我在跑步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个星期我得跑到多少米。每天都要跑多少圈,算得清清楚楚。等到明天了,我要跑得比之前多,还不能把速度降低。可能明天跑的时候,身体会难受,但是坚持下来,我就成为跑得最快、身体最好的人了。”

林宝珠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他说:“以前在村里大队干活,或者以前我和爹去镇上帮人家建房子,无论做得多还是少,都得一样的公分。在部队里面,可是越努力,得到的军功能够越多。那我就定着一个目标,要比别人肯吃苦,肯干,更加勤快。”

周志平说起部队的时候,两只眼睛好像在发光似的:“我刚去的时候,周围很多人穿得比我好。有许多人是城市户口的子弟兵,有许多是读大学的时候入伍的文化兵。我一个从农村来的,没见识没文化,我的心里也害怕,想,这里这么多比我强的,我该怎么办。但是,我比人家更加肯吃苦,一有任务,我就请示去做。久而久之,我比他们做得更好。”

他的那种好强和向前争的神态,感染了林宝珠。林宝珠之前生活在扬州,从来没听过兵营里的故事。她自小养尊处优,学过认字,读书也是半斤八两地学,只为了能够识字。离开扬州来到这,她才发现,自己要是离开了父母,可真是什么都不会做。

听到他说这些,那种人生脉络清晰明了的感觉,不觉有些羡慕。

她点点头,闷闷地说:“你过得可真有意思,虽然辛苦,但是又有收获。我以前就待在家里,总是找不到事情来做。”

周志平看她焉焉的样子,环住她肩膀,道:“你不是爱看书吗,不如就尝试着考大学。现在我们营里好多大学生都是考上大学来入伍的。”

林宝珠沮丧道:“我都这么大了,还在看枣生的小学课本,会不会比不过人家。”

周志平鼓励她:“你试试。上次我教你做饭你不也是学得很快。”

林宝珠看着周志平亮亮的眼睛,重重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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