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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1 / 2)


汤奕可挂下电话,止不住地咳嗽。童童从后座拎上来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夹在大腿/间,再打开保温杯,一半冷水一半热水掺在一起,递给她,“来——”

见她吹吹杯子,小口地喝起来,童童又问,“出版社的编辑吗?”

她回应一声。童童紧跟着说,“怎么给你打电话,微信群建来干嘛的。”

“我给她打的,刚刚没开进市区,网络不好,消息半天发不出去。”汤奕可感觉自己的嗓音就像一块破布,喝过一杯水,勉强润了喉咙,童童作势要给她再倒一杯,被她拦下,“不喝了,快到了。”

童童盖上保温杯,对副驾座的男人说,“宇哥,一会儿你在附近,对着小可拍两张照,不用找角度什么的,要得像偷拍那样。”得了宇哥答应,她又叮嘱,“动作小点,别给人赶走了。”

汤奕可不解地问,“为什么要偷拍?”

“宣传部要的,他们要发上网,就说是有人偶遇你回来祭奠亲人。”

“需要这样?”

“我们也不是走流量路线的,有粉丝万事足,路人哪有时间了解你的家庭情况,一顶不孝的帽子扣下来,宣传部更有的忙。”

“二十一世纪了,还有人这么不明是非吗?”

“多着呢。”童童笑笑,然后慨叹着说,“不是所有人都活在二十一世纪。”

汤奕可又咳上几声,懊悔地说,“昨晚我就不该吃那盘炒牛肉。”其实是一道干锅小牛肉,搭配上薄荷叶一起吃,可以淡化辣和麻,衍变一种奇妙的味道,难以形容,本着探究的精神,她就吃多了。

“芳芳姐还说呢,你是她这么多年来,见到第一个在饭局上吃得那么开心的。”

“他们挺关照我的,我不得给点面子,表现得开心点?”

灵堂布置着一排排花圈,墙体白森森的,没有丁点儿污迹,仿佛还能闻到新刷的油漆味儿。

来得不巧,一对中年男女正跪在棺前哭天抢地。汤奕可便止步在大门外,稍作等待。她垂着眼帘,不敢望花团锦簇中的遗像。

今天是她祖母的葬礼。

家属坐席上,一个在米色高领毛衣外披着麻布孝服的女人,忽然伸长脖子,脸上一副瞧热闹的样子,“大明星来了……”这是汤奕可的婶婶。

一个同样穿着孝服的男人用胳膊推她一下,示意她不要咋咋呼呼的。这是汤奕可父亲的弟弟,她的叔叔,汤凡胜。

棺前那一对中年男女相互搀扶着起身,走向家属,汤奕可才走进来。

她穿着黑色的呢子长大衣,里头是荷叶领的白衬衣,套着一件黑色西装面料的背心桔梗裙,裙摆长及纤纤的小腿,最底下是一双马诺洛的高跟鞋。

童童不上前,只帮她拎着包,如往常般带着欣赏的心情,关注她的一举一动。

她就适合这样法国风情的打扮,时髦新潮的东西,像那些潮牌的卫衣、老爹鞋之类的,加在她身上反而别扭。她是玻璃杯似的女孩,该放在橱窗里,杯沿上挂着钻石耳坠,杯脚边散落着珍珠。

她已至棺前,正准备跪下,婶婶两步上来,将棺前两张垫子叠在一起,跟她说,“这样跪着软和点儿。”

她冲婶婶一笑,“谢谢。”

她敛过裙摆跪下,抬头望见遗像中面容慈祥的老人,情不自禁地泪满眼眶,她闭上眼睛,俯身下去,泪水从眼睫滚落。

她没有要问候家属的意思,直接坐到宾客席的座椅上。童童来到她的身边,递上纸巾。

何谓明星,广义上便是人群中最亮眼的那一个,且有着吸引力,尽管汤奕可显得格格不入,多数人还是想与她搭话。他们读过一些娱乐新闻,以为对她的近况了若指掌,唯一不了解的,也最最关心的,无非是她令人羡艳的收入。

汤奕可礼貌而平淡地回应这些已然陌生的亲戚,抽空望一眼她的父亲。他头发剃短了,蓄起胡须,整个人消瘦许多,五官仍是周正的,有股子文人气息。

从前她不曾留心打量他,多年不见,他的容貌在她脑海已经模糊了。再相见之时,她不得不承认,有他,才有她。

她开始害怕自己遗传到太多他的基因,也会变成薄情寡义的人。

瞧瞧他身侧的女人,他的新婚妻子,也不对,他们结婚都有四年,算不得新婚。

汤奕可的印象中,那个女人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穿着玫红色的外套,戴着夸张的圆圈耳环,宛如一只狐狸精,这个比喻不含贬义。今日一见,她竟没有那么鲜艳,也无甚气质,生活得不太畅快,嘴角都有些往下走,像是狐狸精历经人间苦难,终于修炼成人,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

她叫什么名字,钱薇君?还是钱仪君?记不清了。

钱薇君收回目光,连带着翻了个白眼,“时代真是不一样了,搁老社会,她就是一个戏子,用得着这么捧着?”

汤思凯不满地说,“你怎么说话的,她是我女儿。”

“嘴巴长在我脸上,不爱听你把耳朵堵上啊。”钱薇君持气说完,又嘀咕着,“她没出名的时候,你们不是也狠得下心嘛。”

她见丈夫不再搭理自己,扭头掏出手机,锁屏是他们四岁大的儿子,她拨出一通电话,“喂,妈,下午你到幼儿园看看笨笨,今早起床他打了几个喷嚏,我担心他是昨晚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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