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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死神(下)(2 / 2)


幸亏男人还听得懂人话。

把男人浸在灌满了热水的浴缸里,喝令他不许喝水,用最大档的水流狠狠地冲了三回,终于把这家伙弄出了点人样。

变干净的男人套着一身与别不同的衣服,萧重锋负责帮他把衣服脱下来,拿在手里捏了捏:“这是牛皮造的,手工很好。”顿了顿,“整块牛皮。”

易修不清楚整块牛皮是什么概念,不过看萧重锋的眼神就知道在他那儿肯定很稀罕。

男人依然没有意识,就算被脱了衣服也还是木木地坐在浴缸里。

任人摆布。

按理说易修见过的大高个挺多的,萧重锋算一个,元鹏飞也算一个。

以身材论的话,咱萧大侠属于那种,内秀形的身材。

也是易修的理想型。

穿衣显瘦,脱衣有料。

该长肌肉的地方都长了,而且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觉得累赘。

而元鹏飞,凭易修以前跟他一个宿舍四年夏天赤膊的交情来看,他是那种竹竿型的高个子,身上没排骨,也不起凸,可也找不出几块腱子肉。

但面前这家伙却跟前面的类型俩完全不同。

打个比方,元鹏飞是肉排骨,萧重锋是五花肉,这个新的大高个儿,活脱脱就是块里脊肉啊!

当然咱这里拿来打比方的肉都是上等的(﹃)

洗着洗着,易修的手开始饥渴难耐地摸向对方那鼓鼓的八块腹肌……重生回来之后他一直对这种健美的身材垂涎三尺。

男人嘛,没点料怎么行?

现在他还没脱离排骨的阶段,不过不怕。等咱以后有了钱,想练几块练几块,胳膊大腿胸部腹部全都一摸一手腱子肉,多带劲啊!

一想到这个画面,易修就眯着眼睛吃吃地笑起来。

引得在场的另外两名男士茫然地对视。

不过这家伙到底是谁呢?

易修狠狠往不明人士身上搓着泡泡,男人眨巴着好奇的眼睛,眼神跟着他们的动作扫来扫去、扫来扫去。

自己写过的主角哪有这么二?

男人浅褐色的皮肤上交错着一道道比萧重锋还要深刻沧桑的伤疤。再加上一头标志性的红发——易修之前还以为这是被血染的。

易修的眼神也不由自主地在他身上扫来扫去、扫来扫去。

直到萧重锋砰一声把男人身上扒下来的皮甲扔到水面上,溅起大片水花,郑天明跟易修小心翼翼保持干爽的衣服全被弄湿了。

易修扭头怒视他。

萧重锋面不改色心不跳:“牛皮要是不快点洗,就洗不干净了。”

真的假的?

易修狐疑地捧着脏兮兮的皮甲翻看,却在上面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一块犬形的标志。

……

哎哟!他想起来了!

易修张嘴叫起来:“我想起来了!这家伙叫格雷!姓氏太长我忘了,他是个……额,不知道你们能理解吗,是个兽人。”

像是回应易修一般,半天没做声的格雷忽然张嘴:“汪”了一声。

……

说起这个格雷的故事,其实特别的俗套。

基本上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王子复仇记。

在网络大环境还没流行起嫡庶之风的很多年前,易修就稀里糊涂地写了个挺没创意的嫡庶大背景的……异世小说。

格雷出生在一座兽人大陆。

虽然他爹是个牛逼哄哄的国王,可他却是个私生的。

本来私生不是什么稀罕事,哪个位高权重的老头没有在酒宴醉倒的时候偷摸过身边女婢的小手。

摸的久了搞出点乱子来也是见怪不怪。

本来国王也可以承认他的身份,在当时的环境里当个地位不怎么高的王子也算是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但命运这个该转不转的大齿轮偏偏要在格雷出生的这一天卡个壳。让他从一出生,就长了一身在兽人世界里象征着邪恶和灾难的红毛。

就因为这身红毛,小格雷从小没吃过一次饱饭,睡过一天安生觉。

小朋友们也不跟他玩,走在路上人人喊打。

童年阴暗的不比萧重锋差。

其中的苦楚就别提了。

然后这本该是个里里外外都被人踩在脚底下的王子,靠着自身的坚持和努力,当然还有作者开的金手指,一步步变强,最终把以前所有踩过他的王八羔子全部草翻,统领整个兽人世界,成为一位名留青史的伟大兽王的励志感人故事。(哪里不对。

……

前提还是如果易修写完的话。

现在回想起那篇兽人文的剧情,易修依稀记得里面确实有一段讲的是格雷被人弄傻了扔到一座死亡森林,却在那里因祸得福邂逅了作为他日后统领兽人世界左右手的异族巫师。

连他的傻病都是异族巫师给他治好的。

那段剧情还废了他不少脑细胞呢。

可惜啊,现在格雷被送到了这里,估计异族巫师他是遇不到了。

连恢复智力都很有问题。

看格雷好奇地伸手抓泡泡玩,易修忍不住笑了:“他没啥危险性,应该只有三岁小孩的智力。看来要把他送走,起码得等他学会人话。”

郑天明一面听他们的话,一面蹙着眉不知道想些什么。

萧重锋却透露出点不高兴:“他要住在这里?”

易修想起什么,搓着格雷柔软濡湿的头发:“对,以后你就住在这儿,我给你起个有□□风格的名字……叫大汪。”

萧重锋&郑天明:“……”

这名字……确实挺有□□风格=-=

格雷:“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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