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倒是很关键的毕竟地方方镇向来是刺头大历四年早就按照九等标准企图向天下统一征户税第五琦也奏请过统一丈量天下田地收取“十一税”然而推行起来却阻力重重最大的阻力自然是拥兵自重的方镇节帅们。
当然这个问题杨炎早就筹划得当“请置两税后将天下财赋分为三品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如此方镇节帅收入固定必不会为难税法推行。”
杨炎此举是要将肃、代两朝已推行的“中央地方分税制”给正常化。唐朝初期的“租庸调”也分为三部分即留州、纳京师和外配留州即用于地方政权的运转纳京师那当然用于中央政权而外配即是军费。而杨炎所说的上供、留使和留州即是赋税所得一部分上交给京师一部分留给节度使一部分留给地方州县。
乍一看好像没太大区别其实不然唐初留州多少钱外配多少钱乃至开元天宝年间给节度使的“使支物”多少钱配额的决定权是在中央手里的(中央的决定权也是很重要滴)赋税也是先到中央再往地方上分配的;而此刻的三分制则是地方的节度使和州先将税钱收取上来然后再按照与中央商量好的比例交纳部分去京师决定权实则由中央和地方分享。
但不管如何总能保障部分到朝廷的库藏里比起以前来总算是进步了。
另外如果按照如此的“三分制”刘晏设置于东南各地的巡院也等于陡然失去作用因为交税的义务又归节度使与州不干巡院的事。
“户部左藏收权”断了刘晏“度支、转运”这只右臂而“三分制”则断了刘晏“巡院、盐院”这只左臂。
这时候殿廷里在听完杨炎一整套的奏请后皇帝的目光移到了刘晏身上问了句:
“杨门郎所奏事刘卿以为如何?”
“与逸崧所言丝毫不爽。”刘晏心念道可这时他还是上前一步气定神闲“杨门郎所奏句句在理自国家丧乱以来因兵车不息征税多门天下百姓未得休养生息如今陛下与杨门郎罢诸色杂税而一之以夏秋二税实乃国家之福请罢臣盐铁、青苗、租庸、转运诸使宜准杨门郎之言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