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妈喜欢看着我们一家高高兴兴的。”
听到海兰珠这样回答,陈婉知道是问不出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了。“我也不知道要绣什么,不过格格女红才学了不久,绣这么大的图案怕是不易。”
经过陈婉提醒,海兰珠才想起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自己那三脚猫的刺绣水平根本完成不了如此浩大的工程,不由有些失落。
察觉到海兰珠的心情,陈婉善解人意的说:“格格现在才六岁,能做出披风已经很了不起了。何况格格亲手做的,无论什么,大哈屯都会高兴的。”
“是这样么?”海兰珠不确定地问道,不过想起自己初学女红时做的荷包,就觉得肯定是这样的。
“谢谢婉儿姐姐,海兰珠这就回去做。”
经过了半个月的连续赶工,披风终于出炉了,虽然绣不了那么复杂的图案,但是海兰珠还是查阅了空间中的书籍,在披风上用亮色丝线挑出了三个菱形。剩余的狐狸皮给布木布泰做了一个小皮袄,边角料拼了四双暖手。
“阿妈,这是给您做的披风,还有给布木布泰的小皮袄,剩下我们每人一双暖手。”做完后海兰珠拿来献宝。
“这丫头什么时候做的,陶格斯快给我换上。”博礼看到崭新的白狐狸披风,心里感动又高兴。
“这长度刚刚好,真是合适极了,这图案是什么意思?”看着披风上细密的阵脚,博礼心中更加感动了,女儿真贴心。
“海兰珠刺绣学得不好,以后学好了给您补‘福禄寿’三幅图。”
“这样也很好看,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披风了。”博礼高兴坏了。
“大姐姐,漂漂,布木布泰…要穿漂亮的…小皮袄。”一旁的小家伙布木布泰前来凑趣。
“姐姐给我们布木布泰穿上。”抱起布木布泰,慢慢给她穿上,衣服是部落里精通女红的绣娘裁剪的,海兰珠只负责缝合刺绣,因此特别合身。大红色小袄上滚着一圈白狐狸皮的边,把布木布泰衬得活像年华里的娃娃。
“新衣服,漂漂。”穿上新衣服的布木布泰美了起来,高兴地直往人前窜。
“哥哥,来试试这暖手,冬天出门顺手带着,省得冻手。”把暖手套在哥哥手上,刚好合适。
“妹妹你手怎么了?”吴克善跟海兰珠站在一起,带暖手的时候刚好发现她的手指腹红红的,连忙问道。
博礼抓过海兰珠的手一看,“傻孩子,瞎忙活什么呢,你有这份心就足够了,赶快擦点药,不要再碰针了。”看到女儿的手,博礼哪能不明白她这是女红做多了,怪不得这丫头今天一直离自己远远的。
“海兰珠以后还要给大家做好多漂亮衣服呢,我会注意的,只此一次。”一开始学女红是好奇,但看到亲人穿上自己亲手做衣服真的很幸福,海兰珠觉得将女红学习到底。
“这丫头,以后注意点,再发现一次,我把你的针都藏起来,再也不给你了。”博礼叱道。
“遵命!好啦阿妈我知道啦,这次是想给大家一个惊喜,不会有下一次的。”海兰珠赶忙立下军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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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呼呼地刮,科尔沁草原上的冬天无疑是非常寒冷的,但这寒风丝毫没有吹灭草原人对新年的热情。今年风调雨顺,牛羊收成很好,草原上迎来了又一个丰收年。
入夜,一家人坐在大帐中,每个人手上都带着红底裹着白毛边的暖手,喝着大碗的酥油茶,商议着一年来草原发生的种种事情。
“吴克善今年也十二了吧,明后年就该娶亲了。”一家之主宰桑把话题代入繁衍下一代的问题上。
“阿爸,我才十二岁,还早着呢。”提起这个问题,吴克善的脸腾一下红了,支支吾吾的拒绝。
“不早啦,隔壁明安家的小子十三岁都是娃儿他爹了。这两年你长进不少,但还是不太稳重,娶亲好好地打磨下自己。”跟博礼奋斗两年始终没有怀上,宰桑不由地想抱孙子了。
“阿爸,哥哥要娶嫂子了么,新嫂子会喜欢海兰珠么。”私心里海兰珠不想让哥哥早早成亲,成亲之后哥哥就是嫂子的了。而且她在空间书籍上看过,太早生孩子对人身体不好,孩子也不会健康。
“嫂子是什么?”布木布泰懵懂地问道。
“阿爸阿妈一直在一起,以后哥哥和嫂子也会像阿爸阿妈这样的。”
“布木布泰也跟哥哥在一起,用不到嫂子。”
“……”知道一时半会跟着小家伙解释不清楚,大家一时无言。
“布木布泰长大了以后,就不想跟哥哥在一起了。”吴克善感慨地看向妹妹,对以后的妹夫充满了怨念。(千里之外的皇太极,怎么又后背发麻,该找个大夫看看了。)
“阿爸,我听部落里长辈讲了好多故事。可是那些太小的父母生出来的孩子都不容易成活,好像是这样子的。”海兰珠用天真的语气说出了她的担忧。
“是么?都听谁说的。”
“就是部落里的老爷爷们啊,他们讲的好多故事里都有这样的孩子呢。”
宰桑听到这话不由沉吟,似乎还真是这样。不过吴克善的婚事可是部落的大事,关乎太多方面,委实拖不得。如果对孩子不好的话,可以先定亲,仪式慢慢走,晚些成亲。
宰桑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得到了全票赞同。博礼也是将近十九岁生的吴克善,看到现在健康的儿子,想起部落里姐姐十三岁嫁人,连死三个孩子,不由觉得海兰珠的童言可能是真的。
海兰珠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也就没多纠结。吴克善也不想这么早就成亲,布木布泰在一边高兴地用勺子喝奶茶,大家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