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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激战(1 / 2)


虫族所占领的美拉星系距离巴鲁那星极远,虫族因为科技水平限制,是一种无法进行星际迁移的种族,而没有虫族的星球也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地底虫这种懒散的虫类,因此地底虫能来到这里必然有别人的帮助。

聂时归想到狼族,如果仅仅是狼到罢了,星际竟然已经出现了人狼族,并且科技水平已和人类不相上下,这实在令人惊叹,应该就是他们将虫族带到了巴鲁那星。

地底虫虽然懒散不爱动,但动起来就山崩地摇,而且他们不是食草动物,他们吃肉,喜欢新鲜的活物的肉。一旦他们钻出地底就说明,狩猎的时间到了。

因此聂时归才毫不犹豫地对它进行攻击,地底虫的外壳很硬,光子枪需要三次打在同一个地方才能击破他的盔甲,他唯一的弱点在四肢根部,可那种地方又如何能瞄得准?

所以,光一只地底虫就够众人喝一壶得了。聂时归收起光子枪退到队伍最后,睡觉一样闭眼沉思数秒。摩根脑袋都要炸了,忍不住骂他道:“你在干什么?现在是睡觉的时候吗?干嘛把枪收起来,还不来帮忙!”

斯威特找着机会踹了摩根一脚,低声道:“你别打扰他!”

这边,卡米拉也遭不住,开口道:“队长,你躲到后面也太不合适了吧?”

三人四处躲藏翻滚,频频开枪却都奈何不了地底虫,要是不小心被他笨重的身子撞到,轻则骨折,重则粉身碎骨,变成它的美餐。

聂千羽是参加过星战的军人,遇到过地底虫,他知道靠几人的轻装武器是奈何不了它的,他也收起了光子枪,退到聂时归身旁,道:“光子枪无法穿甲,我们只能用刀近战,割断他的四肢。”

他说的容易,在场三人一听,纷纷道:“谁敢钻到地底虫身下?那是送死啊!要想在那里来去自如,体力必须达到SS,还得要两人,不然地底虫会专门攻击身下的人,这样生还几率太小了。别说我们只有你一个SS级的体力,就是有两个也不一定能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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