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峰笑了:“这就是兵书上所言的大军对阵。一战动辄千万人,放眼望去漫无边际。若无纪律,便是一盘散沙,非但不能迎战,还会因怯懦反噬己身。若是千人一心,则会变作偌大一股势力,所过之处,无不披靡!所以新兵操练,最重要的,就是教他们纪律。如何列队,如何转向,如何齐步上前,如何并肩迎敌。”
说到这里,奕延已经完全懂了。就像之前迎战山匪那一战,他再怎么勇猛,也无法以一人之力抵挡十余敌人。但是在主公的指挥下,杂役们三三两两配合,却能挡住敌袭。每人的性情力气各不相同,如何让这些人变成一股力量,才是关键所在。
看到奕延兴奋难耐的神情,梁峰赞赏的点了点头:“如今部曲都是新兵,要操练的就是列队。按照身高,从低到高排列整齐,能按号令齐步进退,不论高矮,迈出的步伐始终如一。要让他们学会站立不动,任凭刀槍箭羽都不为之退却,还要让他们懂得辨别左右,能同进同退,不乱方向。除此之外,还有日常训练,让他们的体魄健壮,跑的快,力气大。只要一样样都能做到,练出的,自然就是强兵。”
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奕延皱起眉峰,思索起来,不一会儿突然道:“若是有人不听呢?”
“该打便打,该罚便罚。军人必须听从上官命令,这是军纪。但是若想带好一支队伍,却不能只是施压。你要能跟那些兵士同甘共苦,吃一样的饭菜,做一样的操练,在战场上身先士卒。久而久之,你就有了服人的资本。不过这只是基础中的基础,想要成为将军,靠的就不是这些了。”
“是什么?”奕延立刻追问。
“是兵法。兵多时,如何利用优势碾压敌人;兵少时,如何出其不意以少胜多。就像汉时名将霍去病,十七岁便率八百轻骑直捣黄龙,斩敌两千余,封冠军侯。二十二岁率雄兵五万,转战两千里,击溃七万胡虏,封狼居胥,迫使匈奴举族远遁。曾经不可一世的强大帝国,也要在他的铁蹄下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最后两句,梁峰几乎抚膝而唱。那身躯单薄纤瘦,病容憔悴苍白,然而他眸光濯濯,薄唇微挑,浑身上下都充满着自傲和向往。这一刻,奕延只觉心跳的快极了,不由踏前一步,大声道:“我也能做主公的冠军侯!”
梁峰笑着问道:“你会骑马?善射吗?”
“会!我一箭便能射穿野兔的眼睛!”奕延恨不得现在就搭弓上马,演练一番。
“你是一个合格的士兵吗?一个称职的将军吗?”梁峰慢慢收起了脸上的笑容,“也许有一天,我会组建骑兵。但是现在,你要做的是练好这支部曲,让他们如臂使指。奕延,你能做到吗?”
“能!”奕延灰蓝色的眸中精光闪闪,胸膛起伏不定。他没学过诗书,不懂得“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之类的肺腑之言。但是他知道被信任和尊重的感觉,尤其这些来自那位他全心倾慕之人。他当然能!
这就是锐气了。梁峰满意颔首,不想成为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从这一点来看,奕延就是个顶顶合格的士兵了。
“郎君,先用些寒居吧。”绿竹已经从厨房转回,手里还端着个木盘,上面有几块点心,一碗豆粥和一碗羊奶,还有两个剥了皮的鸡蛋。
说了半晌话,腹中确实有些饿了,不过叫奕延和绿竹一起吃显然不太现实,还是以处理剩饭的借口更妥帖些。如此想着,梁峰举箸尝了块点心,又喝了小半碗粥,还没谦让,就发现自己确实动不了筷子了。这该死的饭量简直比个小丫头还不如。
想了想,他又端起碗尝了口羊奶。可能是没做处理,味道很是腥膻,只喝了一口,梁峰就放下碗,道:“我吃不下了,剩下的你们分食了吧。”
绿竹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奕延却直接上前一步,端起碗咕咚咚把剩下的羊奶灌进了肚里。
绿竹差点没跳起来:“你,你这刁奴……”
梁峰笑着摆了摆手:“吃了吧,鸡子点心都少用些,你们都是长身体的时候,别饿着了。”
这时代,除了梁峰这样身份的贵人之外,大多数人一天只能吃两餐。上午九点那顿叫朝食,下午四点那顿叫哺食。六七点起床,九点才能吃饭,对小孩子也太不人道了。
绿竹挣扎着咬了咬嘴唇,还没下定决心,奕延就想把手伸向豆粥。她赶忙一巴掌拍开,把豆粥往梁峰面前推了推:“郎君至少也要喝完这碗粥才行!”
“好。”梁峰也推辞,慢慢喝起粥来。
绿竹想了想,才伸手拿了个鸡蛋,两块点心,用帕子小心包起来,小脸红红的收在了怀里,估计准备等会慢慢吃。奕延则没那么讲究,大口大口把东西塞进了嘴里。他刚跑了十里,又抓了半天树,正是饿的时候。更别说,这些东西可是主公用过的!
风卷残席,一顿早点立刻扫了个精光。梁峰指指门外:“去那边站在,手上放在大腿两侧,腰背挺直,目视前方。这个叫军姿,以后你们每天至少要站上一个时辰。”
奕延点头,走到门外依照指使做出了相当标准的军姿动作。梁峰笑笑,也没多解释。这个东西其实不比队列训练来的重要,但是现在让奕延学起来,就是让他掌握一个磨性子的方法。有了站军姿和长跑这两样,能够坚持下来的就不会是懒散人。这样自然而然,能选出真正的兵种。
看了看外面天色,他吩咐道:“绿竹,去请姜太医过来吧。”